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委员会,县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掌握和了解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开展情况,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代表、委员满意度。2019年9月9日至9月12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和县政协提案委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文化和旅游局5个部门和13个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督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19年度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2019年,县人民政府收到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协转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39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64件,政协委员提案127件。收到承办任务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于4月19日及时召开交办会议将39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由县交通运输局、水务局、住建局等28个县级部门和14个乡(镇、场)进行办理,并下发了《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马政办发〔2019〕90号),进一步明确了办复时限和办理要求。
截至8月30日止,264件人大代表建议、127件政协委员提案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从办复的情况来看,264件人大代表建议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A类建议104件,占建议总数的40%;列入计划解决的B类建议38件,占建议总数的14%;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C类建议122件,占建议总数的46%。127件政协委员提案中,已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的A类提案54件,占提案总数的43%;列入计划解决的B类提案30件,占提案总数的23%;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不能解决或留作参考的C类提案43件,占提案总数的34%。
(二)使用县级财政专项资金解决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2019年,经各承办单位积极申报和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将“关于帮助解决南捞乡中心学校至那丕村小组排污沟的建议”、“关于修建八寨镇老厂村委会对门坡至大箐脚至孙家湾至大湾敦产业道路的建议”、“关于八寨镇竹棚新寨村委会新寨自然村与浪健公路岔路口搭线处档墙工程急需经费的建议”等12件代表建议和“关于坡脚镇大讯村排污沟渠建设的提案”、“关于坡脚镇梁子寨村排污沟渠建设的提案”、“关于帮助解决塘房村委会大三家村小组排污沟的提案”等15件委员提案纳入2019年度县级财政专项资金300万元中进行解决。
经检查,纳入县财政专项资金解决的12件人大代表建议中,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项目共7件:
1.南捞乡人民政府办理的第67号“关于帮助解决南捞乡中心学校至那丕村小组排污沟的建议”
2.八寨镇人民政府办理的第110号“关于八寨镇竹棚新寨村委会新寨自然村与浪健公路岔路口搭线处档墙工程急需经费的建议”
3.古林箐乡人民政府办理的第154号“关于硬化水碓房至坪子上道路的建议”
4.仁和镇人民政府办理的第175号“仁和镇仁和村委会堡堡寨村小组蓄水池建设项目”
5.木厂镇人民政府办理的第179号“关于帮助木厂镇马西村委会老康寨村小组进村道路硬化的建议”
6.夹寒箐镇人民政府办理的第201号“关于夹寒箐镇夹寒箐村委会锅厂村小组修建排洪沟的建议”
7.木厂镇人民政府办理的闭会第1号“关于修复(硬化)付家寨村委会马路至干树子水毁道路的建议”)
正在实施的项目共3件:
1.八寨镇人民政府办理的第108号“关于修建八寨镇老厂村委会对门坡至大箐脚至孙家湾至大湾敦产业道路的建议”
2.小坝子镇人民政府办理的第220号“关于扩宽金竹棚二组至南蒲河道路的建议”
3.金厂镇人民政府办理的第227号“中寨村委会黄土坡村小组产业道路开挖的建议”
未启动实施的项目共2件:
1.篾厂乡人民政府办理的闭会第2号“关于硬化篾厂筲箕湾至古林箐瓢厂道路的建议”
2.都龙镇人民政府办理的第231号“关于修建五口洞至田房公路(南松岔路至田房100米处)挡墙的建议”。
纳入县级财政专项资金解决的15件委员提案中,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项目共10件:
1.坡脚镇人民政府办理的第30号“关于坡脚镇大讯村排污沟渠建设的提案”
2.坡脚镇人民政府办理的第34号“关于坡脚镇梁子寨村排污沟渠建设的提案”
3.南捞乡人民政府办理的第59号“关于帮助解决塘房村委会大三家村小组排污沟的提案”
4.古林箐乡人民政府办理的第120号“关于帮助解决博甲村委会博甲一、二组排污沟渠资金的提案”
5.木厂镇人民政府办理的第122号“关于木厂镇付家寨村委会老仓田、付家寨两个自然村排污沟建设的提案”
6.夹寒箐镇人民政府办理的第123号“关于给予夹寒箐镇坝甲村委会水头大寨村排污沟渠建设资金补助的提案”
7.夹寒箐镇人民政府办理的第124号“关于帮助解决夹寒箐镇老寨村委会上半坡村小组排污沟渠建设项目资金的提案”
8.夹寒箐镇人民政府办理的第125号“关于解决夹寒箐镇坝甲村委会上下坝甲村排污沟渠的提案”
9.小坝子镇人民政府办理的第126号“关于改造小坝子镇金竹棚村委会牛场村小组排污沟渠的提案”
10.金厂镇人民政府办理的第127号“关于帮助解决金厂镇金厂村委会草果湾村小组排污沟建设及修复的提案”
正在实施的项目共2件:
1.大栗树乡人民政府办理的第117号“关于大栗树河外村委会嘎白一、二、三、四组排污沟建设的提案”
2.仁和镇人民政府办理的第121号“关于修建仁和镇老岭坝村委会木缸组村内排污沟的提案”)
未启动实施的项目共3件:
1.马白镇人民政府办理的第116号“关于修建马白镇雨波村委会雨波村排污沟渠的提案 ”
2.篾厂乡人民政府办理的第118号“关于修建老门寨自然村排污沟渠改善生活环境的提案”
3.篾厂乡人民政府办理的第119号“关于修建篾厂乡老门寨蚂蟥箐村小组内功能性沟渠改善生活环境的提案 ”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部分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重视不够,未能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导致对本单位承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底数不清。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未明确直接责任人和具体承办人员,导致建议、提案内部交办混乱不清、承办人员相互推诿、消极应付,办理工作不力的现象。二是部分承办单位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清,未很好的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推进,今年安排3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解决的1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5件政协委员提案,第一批资金于2019年5月24日于划拨至各承办单位。截至9月12日,已竣工投入使用的有17件,占总件数的63%;正在建设的有5件,占总件数的18%;未开工建设的有5件,占总件数的19%。
(二)办理方法简单、办结质量不高。一是部分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重答复、轻落实,重程序、轻实效。对建议、提案的办理,流于形式,只注重研究如何答复,做表面文章,没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注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二是部分单位答复函内容简单、马虎,对代表、委员的答复应付了事,答非所问。三是部分单位对代表、委员不够尊重,与代表、委员面商时语气不谦和、态度差。
(三)主协办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到位。在同一件建议或提案办理中有主办和协办单位的,主协办单位之间的相互配合协调不够,对联合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在办理过程中存在主办单位牵头协调不主动,协办单位配合不到位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快办理进度。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尤其是办理工作任务较重、办理进度滞后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办理力度,加快办理进度。特别是已答复年内能够解决的A类建议、提案,要抓紧落实,确保年内全部办结。
(二)加强面商工作。各承办单位要主动与代表、委员面商,要将办理情况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组织代表委员到实地检查,让代表、委员掌握办理进度,争取得到代表、委员的理解。着重解决“重答复,轻落实”的突出问题。
(三)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要按照《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和《马关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试行)》要求,严格答复程序,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办理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办理质量,杜绝办理工作中出现的建议和提案答复格式混用、答复件错漏、答复简单、敷衍了事等现象,切实提高代表、委员满意率。
(四)加强协调配合。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强化办理责任。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加强联系,切实负起牵头办理责任;协办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主办单位工作,及时主动办理,提高办理实效。
(五)加大通报批评力度。对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重视不够、办理不力、程序不规范以及代表、委员满意率低的乡镇和部门,县人民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