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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贫指部办发〔2020〕21号 马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2020年生猪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0/03/25

各战区,县级各挂包帮单位(含省州驻马单位):

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同意,现将《马关县2020年生猪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印发给大家,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马关县2020年生猪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县非洲猪瘟防控、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增加群众收入,特制定本办法。

一、扶持奖励对象

(一)年出栏生猪规模在100头(包括仔猪和肥猪)以下的马关县所有农户。

(二)年出栏肥猪规模在100头以上的马关县所有规模养殖场(户),肥猪出栏数以产地检疫证为准。

(三)生猪贩运商、屠户、短期育肥户(育肥期不足3个月)不给予扶持奖励。

二、扶持奖励标准及时间

(一)对年出栏规模在100头以下的农户,销售收入在5000元至10000元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200元;销售收入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

(二)对规模养殖场(户),年出栏肥猪规模在100头至299头的,每个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年出栏肥猪规模在300头至499头的,每个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年出栏肥猪规模在500头至999头的,每个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年出栏肥猪规模在1000头以上(含1000头)的,每个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扶持奖励时间: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扶持奖励申报

(一)年出栏生猪规模在100头以下的农户分两批申报:达到申报奖励条件的于2020年9月1日开始第一批申报,9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申报。第二批申报于2020年12月1日开始,达到申报奖励条件且第一批未申报的农户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二批申报。

(二)年出栏肥猪规模在1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于2020年12月1日开始申报奖励,12月31日前完成申报。

四、扶持奖励申报需提供材料

(一)散养户申报奖励提供下列资料:

1.马关县农户生猪销售收入证明(附件1);

2.马关县生猪产业生产奖补资金明细表(附件2);

3.马关县生猪产业生产奖补资金汇总表(附件3);

4.马关县生猪产业生产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4)。

(二)规模养殖户申报奖励提供下列资料:

1.马关县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生产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5);

2.马关县生猪规模养殖补助奖励资金汇总表(附件6)。

五、扶持奖励资金兑现程序

(一)年出栏规模在100头以下的农户:村委会(社区、生产队)收集《马关县农户生猪销售收入证明》(附件1)进行汇总——填写《马关县生猪产业生产奖补明细表》(附件2)——各乡(镇、场)汇总《马关县生猪产业生产奖补汇总表》(附件3),核实并按规定公示——各乡(镇、场)向县农业农村科技局提出划拨奖补资金申请(附件4)——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审核后划拨资金至各乡(镇、场)——乡(镇、场)兑现给农户。

(二)规模养殖场(户):养殖场(户)填写《马关县生猪规模养殖生产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5)——乡(镇、场)兽医站核实——乡(镇、场)汇总(附件6),核实并按规定公示——各乡(镇、场)向县农业农村科技局提出划拨生产奖补资金申请——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审核后划拨生产奖补资金至各乡(镇、场)——各乡(镇、场)兑现给养殖场(户)。

六、本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

七、本办法由县农业农村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件:1.马关农户生猪销售收入证明

2.马关县生猪产业生产奖补明细表

3.马关县生猪产业生产奖补汇总表

4.马关县生猪产业生产奖补申请表

5.马关县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生产奖补资金申请表

6.马关县生猪规模养殖补助奖励资金汇总表

【文字解读】马关县2020年生猪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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