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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民发〔2020〕25号 马关县民政局关于印发《马关县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0/08/06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

为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和质量,现将《马关县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马关县民政局

2020年8月5日

马关县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的通知》(云民事〔2020〕14号)《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的通知》(文办通〔2020〕68号)《文山州民政局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的实施方案》(文民发〔2020〕23号)精神,为着力解决婚姻登记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和生育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民政部、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政务服务建设的安排部署,按照“正行风、树新风”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改进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记使命责任,深刻领会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加强行风建设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持续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存在的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效能不高、内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认真摸底排查,立行立改。

(三)坚持便民高效,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强化便民意识,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四)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既要着力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又要注重从源头上找原因、建制度、堵漏洞,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提升制度建设的覆盖面。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不断加强行风建设,增强婚姻登记机关的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健全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主要任务

(一)认真组织开展行风教育。在婚姻登记机关持续开展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法治意识教育,切实把“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贯穿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努力打造责任担当、素质过硬、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婚姻登记工作队伍。按照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防风险的要求,着力解决服务不主动、不细致、不规范等问题,切实改进群众观念淡薄、敷衍塞责、态度生硬等不良作风。积极发掘宣传婚姻登记机关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广泛开展婚姻政策法规宣传教育。针对辖区存在的早婚早育、跨境非法通婚等问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置专题宣传栏和利用马关潮、微信公众号、QQ群等载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增强达到法定年龄才结婚、生育的意识。今年11月底以前,县乡(镇)两级婚姻登记机关要集中开展一次送婚姻登记政策下乡服务活动,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便捷高效的服务,大力倡导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成常态。

(三)深入开展优化婚姻登记管理专项行动。要以优化婚姻登记管理专项行动为抓手,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坚持便民利民原则,采取重要时间节点提前网络预约登记等措施,为群众婚姻登记提供便利。2020年9月底前,实现“一部手机办事通”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全覆盖。通过举办集体婚礼,邀请知名人士和德高望重的人员领证等方式,推动婚俗改革,革除婚姻陋习,强化婚姻登记的权威性和仪式感,提升婚姻当事人的婚姻家庭责任感。做好早婚群体的教育引导,对尚未达到婚龄,但已经以家庭名义生活的当事人,在符合登记条件后,积极动员其依法登记。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对接,编制婚姻登记办事指南,列明受理条件、证件材料、办理流程、咨询和监督投诉方式等内容,利用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公示。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认真核对当事人证件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不得增加和变更婚姻登记条件。对不依法办事造成他人违法登记的,要严肃处理工作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五)全力打造优质服务窗口。婚姻登记机关要按照“放管服”要求,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婚姻登记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强化窗口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窗口“服务规范、纪律严明、用语文明”等制度。通过设置公众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和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畅通沟通渠道,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推行场景监控,紧扣“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目标,畅通咨询、投诉举报渠道,提高窗口服务满意度。积极配合完成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升级,及时增加图像采集、人脸识别、指纹比对、身份信息核验、电子化档案管理等智能设备,提高婚姻登记的便捷化和准确性。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加强窗口人员政治素质、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的培训,不断提高婚姻登记员的业务水平和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推进建立婚姻登记服务评价制度,完善“好差评”“红黑榜”制度,加强婚姻登记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六)严禁婚姻登记机关乱收费或变相收费。严格执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7〕92号)有关规定,严禁收取婚姻登记费和婚姻证书工本费,严禁乱收费或者变相收费,严禁设置任何收费服务项目,严禁收取材料复印费或者搭售商品。婚姻登记场所内不得引入婚纱摄影、婚庆服务、打字复印、收费拍照等任何形式的经营服务机构。婚姻登记场所也不得设在上述经营服务机构场所内,确保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无须穿越经营服务区域。严禁婚姻登记机关与经营服务机构存在人员混用、场地交叉、搭车收费、相同着装等情形。婚姻登记机关免费提供结婚登记颁证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不得以提供代写离婚协议书、颁证拍照摄像等形式变相收费。

五、时间安排

各乡(镇)要准确把握行风建设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重点围绕宗旨意识、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回应社会关切等问题,结合实际,查摆问题,找准差距,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和安排部署阶段(8月10日前)

各乡(镇)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有婚姻登记的乡(镇)要制定辖区内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和上级督查阶段(8月10日至10月底)

1.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自查自纠。各婚姻登记机关要对行风建设目标任务开展自查自纠,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查找问题,特别是要聚焦解决本登记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和整改清单,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并以乡(镇)为单位将自查和整改问题清单汇总后于8月25日前报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联系人:刘艳蕊,QQ:379815389,联系电话:18387678849。

2.做好县级专项检查准备工作。8月中旬至10月下旬,县民政局将组成工作组,通过明察暗访和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各乡(镇)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各乡(镇)要认真做好检查各项准备工作。

3.完成本乡(镇)督促检查和问题整改,建立健全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第三阶段:全面总结阶段(11月8日前)

各乡(镇)要总结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情况,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建立完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要加强对本乡(镇)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布置、同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县民政局将组成工作组不定期地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真实、准确地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切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要严肃查处乱收费或变相收费问题,对存在政策解释宣传不到位、群众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的乡(镇),将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二)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制度。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多种形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鼓励实名举报,建立约谈工作机制,对行风问题突出的婚姻登记机关,由县民政局对其婚姻登记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发生重大问题的,责成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到县民政局说明情况,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涉及乡(镇)党委政府。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和干部职工奖惩评价体系,发挥考核推进作用。发挥制度所具有的约束和引导双重作用,不断完善作风建设的制度和标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动行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图文解读】马关县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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