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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2023年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来源:马关县工信商务局 更新时间:2023/06/15

为深入净化马关县成品油流通市场,巩固成品油专项整治和文件行业整治成果。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文山州2023年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决定开展马关县2023年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隐患。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打击违法、取缔非法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的诚信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成品油流通市场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打击黑加油站(点)。保持打击黑加油站(点)、

“新能源加注站(点)”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并拆除违法经营的自建油罐、撬装式加油设施。严厉查处各类以“新能源”名义从事成品油销售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取缔或关停《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手续或证照不全的加油站(点)。

(二)严厉查处流动黑加油车。以国(省)干道、工业园区、施工工地、重型货车和油品运输车辆集中区为重点,严查无证经营、非法改装并销售成品油的各种车辆,依法查处无资质、无固定存储设施的网络售油行为。加大成品油运输车辆监管抽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车辆所属营运公司进行处罚。

(三)强化成品油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劣质油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借新能源、清洁能源、环保能源、绿色能源、调和燃料、轻质循环油等名义销售不符合国VI标准车用柴油、国VI(B)标准车用汽油行为。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加大对油库、加油站(点)油品质量的抽检力度,重点抽检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国、省道加油站(点)。严禁违法购销、存储劣质油品,一经发现,追踪溯源,依法查处。

(四)加大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税收违法行为力度。依法打击破坏或擅自改装加油机,以及销售无票油、变票油等虚开偷税行为。加快推进智慧加油站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全县加油站智慧化监管。

(五)加强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国务院、云南省安委办、文山州安委办各项工作部署,重点排查加油站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消防设施配备、安全责任制落实等情况,防范遏制成品油流通领域安全事故。落实有关环保要求,重点对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安装运行、地下油罐防渗改造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县工信商务局牵头成立县专项整治联合工作组(以下简称县联合工作组),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马关县税务局和14个乡镇(场)组成。工作组长由县工信商务局分管成品油流通管理的副局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信商务局商务股,统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四、责任分工

县发展和改革局:参与全县成品油流通市场的专项检查,及时对接县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推进情况,形成工作合力。

县公安局:负责对各加油站(点)销售散装汽油实名登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处各类涉油的犯罪行为,并配合查处非法存储、销售行为;依法查处成品油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打击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犯罪;配合对加油站(点)设施设备的排查,严厉打击违规建设内部加油设施、非法储存油品、非法改装油罐车(船)、移动橇装加油装置、自用油品违法对外销售等非法储运、销售成品油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运油车辆的道路查缉。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油库、加油站建设规划和用地规划审核;负责加油站违法违规用地查处。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负责对作为危险废弃物处置的废弃油品处置环境污染防治的环境监管,参与对涉及成品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置;指导对无法回收提炼的不合格油品无害化处理;检查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安装运行、地下油罐防渗改造落实情况。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打击成品油运输车无电子运单等运输违法行为;配合做好重要入文路口运油车辆检查;负责督促交通建设项目企业对自备用油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交通建设项目企业用油做到来源合法、不对外销售,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

县工信商务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协调和日常工作;负责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资质的监督检查,科学编制加油站(点)规划布局,引导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企业合法建设;负责核查油品是否从正规成品油批发企业采购,引导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合法经营;指导县(市)落实“管行业必需管安全”“管业务必需管安全”要求,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对销售不符合国VI标准成品油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督促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质许可;配合做好查处油品处置工作;加强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审批督促检查。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危化品经营资质核查,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证书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负责对成品油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配合其他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成品油流通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有效安全资格证书的行为;负责对加油(加注)设备的安全性及规范性进行检查,查处不符合安全及规范标准的行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无照经营行为;负责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计量违法行为,包括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加油机和破坏加油机准确度的行为;对加油(加注)站产品质量开展监督抽查,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马关县税务局:负责成品油税收监督检查,对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税收情况进行核查,依法查处偷逃税、虚开发票及骗取退税的违法行为。

各乡(镇、场):负责辖区加油站、企业自用加油点的排查摸底工作,发现黑加油站(点)、“新能源加注站(点)”及时向县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成品油流通秩序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同时,要强化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参加整治工作,按照方案中明确的职责,积极主动作为,确保专项行动调度及时、响应快速、及时查办。

(二)强化协同联动。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相关企业要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共同维护成品油流通市场良好秩序。

(三)加强组织调度。县联合工作组办公室负责建立信息沟通联络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加强统筹协调调度,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报告;建立健全奖励机制,鼓励举报投诉,拓宽线索获取渠道;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对成品油流通领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四)强化信息报送。一是为加强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各相关部门于6月15日前将联络员及联系方式报县联合工作组办公室。二是专项整治行动开始后各成员单位要于每月30日前向县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报送动作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三是2023年1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含统计表)报县联合工作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杨兵、黄梦雅,7133328、13577669695,邮箱:331485424@qq.com。

附件:马关县2023年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统计表

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 马关县工信商务局

马关县公安局 马关县自然资源局

马关县交通运输局 马关县应急管理局

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马关县税务局

2023年6月14日

【图文解读】马关县2023年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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