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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委发〔2023〕6号 中共小坝子镇委员会 小坝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小坝子镇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2/16

各站所、驻小单位、村党委(总支):

现将《小坝子镇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小坝子镇委员会

小坝子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5日


小坝子镇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专班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党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云南省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云办通〔2022〕78号)《文山州普法强基补短板六条措施》(文办通〔2023〕3号)《马关县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送审稿)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工作要求,结合小坝子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聚焦当前各种社会问题背后的法治宣传工作短板弱项,用一年时间,通过开展“扫盲式”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实现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全覆盖,不断提升全社会法律意识,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提高村法治化管理水平,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彻底扫除“法盲”。形成刑事发案率同比下降,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变好,信访总量和矛盾纠纷同比减少,杜绝发生恶性命案的社会环境,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基层普法长效机制全面形成。

二、组织领导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普法强基补短板的决策部署,夯实普法基础经镇党委、政府决定,同意成立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 祥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副组长:吕志松 副镇长(兼)、边境派出所所长

成 员:马呈庄 司法所所长

工作职责:1.统筹规划好人员配置、工作内容、重点区域和对象确定等具体事项,特别是要以近3年内发生过命案的村寨为重点,深入重点村、组开展普法工作人员培训、专项普法工作督导和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普法宣传示范等工作。

2.在重点村举办1个重点普法对象集中普法宣传示范班,对部分重点村、组开展专项普法督导,于8月底前完成全覆盖检查。

3.针对偏远村寨、建筑工地、民营企业、务工人员聚集地、矛盾纠纷多发地、违法违纪多发村等地方,排查出辖区和责任单位的普法“死角”和“盲区”,集中组织人力、物力开展以“扫地式”和“扫盲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普法。

4.围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提炼小坝子镇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的先进做法和工作亮点,积极发挥各种宣传优势,通过多种形势,为普法工作做好正面宣传,营造正面舆论氛围。对于敏感信息,尤其是苗头性、倾向性、行动性信息,给予意见,并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三、行动时间

小坝子镇普法强基补短板时间从2023年1月至12月底。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党建引领专项普法。坚持党的领导,实行镇、村委会、村民小组“三级书记”抓普法,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政法主抓、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普法工作格局,统筹推进“七个纳入”:将专项普法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重要会议议题,每个季度听取1次专项普法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纳入镇党政主要领导和驻村工作队员年度述职事项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考核重点;纳入基层治理工作季度“红黑榜”管理并进行公示;纳入“打擂台、晒成绩、大比武”工作重点并进行晾晒;纳入镇纪委监委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和镇党委、政府专项督查内容,坚决打赢这场基层专项普法攻坚战。

(二)组织“扫盲式”普法工作队进行普法。要按照每个村委会成立一支由镇政府机关干部任组长、不少于3人的专项普法工作队,开展调解讲法、以案释法、举办培训班、法治文艺演出、发放普法资料等形式多样的“扫盲式”普法活动,同时要主动和挂联单位对接,双管齐下抓牢抓实抓细本镇的“扫盲式”普法工作,实现专项普法叠加效应,彻底扫除普法“死角和盲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及普法志愿者队伍作用,鼓励和动员法律职业人员、社区居民等根据自身职业特点和个人专长,积极参与普法志愿服务。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参加普法志愿服务。

(三)组织“法律明白人”进行普法。建设一支扎根基层、群众身边的普法队伍,充分发挥村小组“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等基层综治工作力量在宣讲政策法律、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每月组织、引导村小组“法律明白人”在本村至少开展1次现身说法、入户讲法、集中学法活动。

(四)组织村党员干部进行普法。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举办法治讲座等方式,每半年对村“两委”干部和党员开展1次法律知识轮训工作,重点学习与农村生产生活、民主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他们成为农村群众学法用法的带头人和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实施者,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五)针对“死角和盲区”进行普法。按照普法责任要求,持续深化开展“法治宣传固边防”主题活动,针对偏远村寨、边境村寨、少数民族聚居村寨、婚恋家庭矛盾突出村寨、建筑工地、民营企业、务工人员聚集地、流动人口居住地等矛盾纠纷多发地、违法违纪多发村等地方的“死角和盲区”,集中组织人力、物力、财力用扫除文盲的办法彻底扫除“法盲”。

(六)针对农民工进行普法。重点做好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农忙季节返乡农民工和建筑工地农民工的法治教育工作,及时掌握农民工学法用法需求和依法维权情况。压实劳务输出和用工方的普法责任,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工地、进农民工家庭等活动,做好务工人员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法治宣传,培养农民工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

(七)针对社会治安热点进行普法。坚持法治引领、强基导向,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宣传教育为牵引,充分发挥社区民警职能职责,针对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侮辱妇女、敲诈勒索、欺行霸市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每季度组织民警到所挂村至少开展1次法治宣传。

(八)针对学校师生进行普法。由镇党委专职副书记和政法干警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和班级“第二班主任”,实现全镇每所中小学校都有1名法治副校长、每个班级都有1名“第二班主任”。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对各中小学校师生及不良行为青少年,运用校园广播、法治课堂、主题班会等形式,利用每年开学和放假等时机,每学期不少于1次深入学校和班级,开展预防违法犯罪、防欺凌、防性侵、防溺水、防诈骗、防事故、防极端行为的法治宣讲。要充分发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围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要求,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采取介入、干预、法治教育等措施,推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双下降”,为全县7万余名中小学生扣好法治“第一颗扣子”。

(九)利用特殊案例进行普法。利用“以案释法”案件库和“以案释法”普法口袋书,开展宣讲及“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用婚姻家庭、民间借贷、邻里矛盾等方面“民转刑”典型案件深入村寨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传,通过向村群众就民事案件的立案受理、举证原则、常见民事纠纷的处理等相关问题进行专题宣讲,讲清法律责任、家庭风险,提高群众对民事案件的法律认识,防范“民转刑”案件发生。

(十)推行“三官一师”进行普法。派出所在日常接处警、治安案件办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中,加强释法说理和法治宣讲,把普法活动和警示教育结合起来,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司法所要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在公共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采用“服务+普法”、“调解+普法”的工作模式,实现法律服务、矛盾调解普法率100%。组织各挂联部门利用“三官一师”挂村的资源,共同做好责任区普法工作。每个村要将刑事案件高发多发、外出务工人员多、矛盾纠纷突出、乡镇中小学校等地区和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人员、农村“三留守”人员、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以及琐事口角、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经济纠纷等矛盾突出双方当事人等对象作为普法重点区域和对象,组织开展精准普法,不漏一个重点地区、一名重点对象,像过去扫除文盲一样扫除“法盲”。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专项普法工作队具体负责本镇职责范围内的“扫盲式”普法工作,要利用各种有利时机,特别是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潮。要层层压实法治宣传责任,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死角的“扫地式”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我镇群众法治素养明显提升,彻底扫除“法盲”。

(二)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普法服务。深入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一是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责任。针对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失业待业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针对弱势群体权益保护需要,积极引导基层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聚焦经济发展主题,大力宣传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外商投资、平等保护、公平竞争、诚信建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重点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确实增强个人企业法治意识,防范哄抬药品食品价格。三是严格落实“谁服务谁普法”责任。突出宣传与保障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卫生、住房、养老、旅游、消费、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边贸纠纷、退役军人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等热点问题的法律法规经常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紧贴实际,面向群众。要立即行动起来,运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推动法治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要积极创造条件,在村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摆放法律法规文本和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在村委会和村小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法治宣传栏、张贴法律宣传海报,制作固定法治宣传标语,把法治元素融入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让老百姓对法律法规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能认同、能遵守。

(四)树立典型,营造氛围。积极发现、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个人“两微一端”、电子屏、政企办事窗口、广场公园、客运等场所,广泛深入宣传法治宣传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五)认真总结,及时上报。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各村委会制定的专项行动方案和组建的专项普法工作队情况请于2月底前报司法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后及时将宣传情况和法治宣传照片报司法所,联系人:马呈庄;联系电话:15098774779。


小坝子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


【文字解读】《小坝子镇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周永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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