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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云南省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6/23

昆明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云南省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刘 非 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李玛琳 副省长

成 员:岳修虎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黄小荣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国资委主任

    彭耀民 省政府副秘书长

    冯 德 省委编办副主任

    许勇刚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

    梁旭东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德荣 省教育厅副厅长

    高 俊 省科技厅副厅长

    邹 宁 省财政厅副厅长

    宣 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赵乔贵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兰 骏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杨 渝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白 松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金 梅 省医保局副局长

    李易蔚 省药监局副局长

    夏俊松 昆明市常务副市长

    梁 崑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吴红明 昆明医科大学副校长

    蒋立虹 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 

    周洪梅 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执行院长

    曾 仲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长

    黄云超 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省肿瘤医院)院长

    韦 嘉 云南大学附属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卫生健康委调整到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岳修虎、许勇刚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梁旭东、白松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组织、指导、推进我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研究审议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统筹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反馈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落实情况;梳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牵头研究协调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如有新增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可增补项目承接地政府和项目承接单位负责同志作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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