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请批准设立昆明技师学院的请示》(云人社请〔2022〕10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3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技师学院设置标准的通知》(云政发〔2009〕53号)和我省发展职业教育的需要,同意以昆明高级技工学校为基础,整合昆明市交通技工学校、昆明市化工技工学校、昆明市林业技工学校,设立昆明技师学院。
二、学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职业教育、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人才强省战略,努力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
三、请昆明市人民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加强对昆明技师学院的管理和指导,督促学院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突出办学特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
【关闭】
上一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云南省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下一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