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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2/13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根据《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王 浩 副省长

副召集人:杨安兴 省委宣传部一级巡视员

     张瑞才 省社科联主席

成  员:马 琳 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黄 颖 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副校(院)长

     陈世波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陆晓龙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宋光兴 省科技厅副厅长

     丹 业 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

     和向群 省民政厅副厅长

     彭国军 省司法厅副厅长

     沈 琪 省财政厅副厅长

     郭 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章吉青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王天喜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边 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赖轶咏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高 嵩 省水利厅副厅长

     张 萍 省商务厅党组成员、省自贸办主任助理

     娄可伟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许 伟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马作昕 省外办副主任

     夏丽坤 省国资委副主任

     丁 鲲 省林草局副局长

     张 松 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段胜忠 团省委副书记

     杨正梅 省妇联副主席

     晏 中 省文联副主席

     鲁 斌 省科协副主席

     邹文红 省社科联副主席

     高利生 省残联副理事长

     陈光俊 省社科院副院长

     周 玲 省文史馆副馆长

     王雪飞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

     丁勇胜 云南广电台副台长

     田大余 云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编辑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省社科联,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瑞才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邹文红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化,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全省社会科学普及中长期规划及阶段性重点任务,协调解决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发挥各成员单位优势,动员和组织全社会支持参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情况;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地方、专家参加。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地方、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对成员单位和各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进行督促。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条例》明确的工作范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统筹指导各州、市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处理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推动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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