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根据《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王 浩 副省长
副召集人:杨安兴 省委宣传部一级巡视员
张瑞才 省社科联主席
成 员:马 琳 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黄 颖 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副校(院)长
陈世波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陆晓龙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宋光兴 省科技厅副厅长
丹 业 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
和向群 省民政厅副厅长
彭国军 省司法厅副厅长
沈 琪 省财政厅副厅长
郭 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章吉青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王天喜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边 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赖轶咏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高 嵩 省水利厅副厅长
张 萍 省商务厅党组成员、省自贸办主任助理
娄可伟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许 伟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马作昕 省外办副主任
夏丽坤 省国资委副主任
丁 鲲 省林草局副局长
张 松 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段胜忠 团省委副书记
杨正梅 省妇联副主席
晏 中 省文联副主席
鲁 斌 省科协副主席
邹文红 省社科联副主席
高利生 省残联副理事长
陈光俊 省社科院副院长
周 玲 省文史馆副馆长
王雪飞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
丁勇胜 云南广电台副台长
田大余 云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编辑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省社科联,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瑞才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邹文红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化,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全省社会科学普及中长期规划及阶段性重点任务,协调解决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发挥各成员单位优势,动员和组织全社会支持参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情况;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地方、专家参加。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地方、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对成员单位和各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进行督促。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条例》明确的工作范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统筹指导各州、市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处理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推动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