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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马关县2017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7/01/20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马关县2017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2日


 马关县2017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春运从1月13日开始至2月21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有关部门全力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文件的通知》(云工信交通[2016])697号)文件和1月3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马关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系列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全力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力争不发生旅客长时间滞留、不发生负面舆情,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努力实现“平安春运、有序春运、温馨春运”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马关县2017年度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段建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 组 长:粟  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袁自龙  县发改局局长  
       龙玉祥  县卫计局局长
       谢欢庆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 卫  县安监局局长
       蔡光超  县文体广旅局局长
       杨立海  县教育局局长
       陈明帅  县住建局局长
       姚丽洪  县农科局局长
       邓利民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徐天俊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赵华东  政府办副主任
       魏贵林  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龙忠芸  马关公路分局局长
       杨朝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亚升  县气象局局长
       周兴鹏  文山交通运输集团马关分公司副经理
       各乡(镇、场)行政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交通运输局局长谢欢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徐天俊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处理春运期间的各项工作,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落实春运各项工作措施。
  三、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
  (一)各乡(镇、场):1.制定春运道路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春运交通安全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确保春运工作高效运行。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值守,切实提高春运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2.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客运、货运、危险品运输、快递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3.组织对辖区车辆、驾驶员、危险路段和节日活动进行摸排,准确掌握信息,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采取切实有效应对和防范措施。4.要动员志愿者、乡镇交安办、农村劝导站和安全员、劝导员及社会各界力量,投入到春运交通安全保卫中来,及时劝导、纠正农村道路客车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营造安全和谐道路交通环境。
  (二)县安监局:1.督促指导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加强对人、车、路、物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位。2. 指导、协调和监督交管各职能部门落实春运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并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
  (三)县公安局:1.负责道路交通执法检查及路面巡逻防控工作,严查“7座以上客运车辆、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旅游包车、接送学生车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车辆”驾车人资格,严厉查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报废车、拼装车、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等违法行为。2.春节前组织客货运企业负责人及驾驶人进行一次春运警示教育活动,并开展声势浩大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3.配合农科、道路运输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机车辆载人、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4.加强重点路口、路段、事故多发区域等地点的监管和人流聚集地的安全疏导,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严防交通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遇到雨雪冰冻天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疏导交通、分流或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车辆人员安全。
  (四)县交通运输局:1.督促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根据客流、物流量和流向,合理安排运力、线路,加强所属车辆的日常检验、维护、监测。2.督促文山交通运输集团马关分公司重点加强出站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上车。
 (五)县道路运输管理局:1.全面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管理,重点查处非法营运、非法售票点以及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和不按规定进站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2.要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客运站场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加强对驾乘人员和经营者的安全教育。
  (六)马关公路分局:做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检查、维修,重点检查事故多发地段、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及时进行隐患整改,力争在春运前整改完毕。在弯道、危险路段要设立警示标志、标线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督促各道路施工单位在施工地段设置必要的交通警示标志。
  (七)县教育局:加强对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教导师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安全出行、不选乘非法营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密切关注气象情况,合理安排师生收假返校日期,全力做好师生收假返校安全工作。
  (八)县住建局:主要负责春运期间城市环境卫生整治、保障城区道路畅通等任务,重点清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行为。要加大城市保洁力度,在遇有雨、雪等恶劣天气情况,做好路面的清扫、保通工作,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九)县文广体旅局:1.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利用网络、电视和新闻媒体,及时提供交通运输动态,发布运力调整和客票供需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2.开展广泛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3.及时曝光超限超载超速、非法营运、违法载客、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十)县卫计局:主要负责春运人员密集场所突发性疾病监控工作。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做好车站、运输工具的消毒和通风工作,配置必要的设施和设备;做好流行性疾病预防控制,防止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应对交通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
  (十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加强春运期间全县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和药品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春运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督,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受理和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二)县发改局:主要负责加强春运期间价格和收费管理,坚决打击利用春运违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确保春运期间物价稳定,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十三)县农科局:主要负责对拖拉机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农用机械的监管,严查农用车、旋耕机违法载人、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县气象局:要切实做好春运期间气象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准确向政府各级部门通报及向社会各界发布气象预警信息。
  (十五)文山交通运输集团公司马关分公司:1.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客运车辆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三级以下山区道路夜间禁止通行客运车辆规定,坚决杜绝疲劳驾驶、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2.加强客运车辆出站安全检查,严禁病、险车辆上路。3.加强对进站乘车旅客的安检,杜绝将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等违禁物品带上车辆,督促乘车旅客自觉系好安全带。4.及时掌握客运信息,科学合理安排运力,满足群众出行需求,防止长时间滞留旅客现象发生。遇到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及时停止涉及相关线路班线运行,并做好行驶班线的安全提示工作。具备通行条件后,恢复运行。5.要做好客运站点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春运工作事关民生、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2017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克服麻痹思想,早动员、早部署,准确把握春运新形势新特点,细化责任,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全力以赴保障春运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强化措施,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运输管局、马关公路分局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建立沟通渠道,在客流、运力、道路发生较大变化调整和险情时及时互通互报,及时采取联合措施;各交通运输企业之间要加强协作,互相支持,充分发挥综合运输能力,共同满足旅客出行需要;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春运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完成2017年春运各项目标任务。
  (三)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管理。春运期间人流、物流增多,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多发期。特别是春节后,我县苗族群众举办的“踩花山”活动,更是交通安全风险的重要时段。全县各级交管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整合资源,强化管理措施,成立专门的执法小分队,下乡镇、进农村,严查面包车超员、货车及拖拉机违法
  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充分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充分发挥“两站”、“两员”的宣传劝导作用,把好出村到镇的关口,防止超员的面包车、违法载人的车辆出村上路。春运期间,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运输管理局、古林箐乡、坡脚镇抽调人员,在古林箐、坡脚、小马白(临时)、八寨(临时)设立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其中,坡脚服务站由县道路运输局牵头负责,其它服务站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负责。服务站抽调人员务必于1月13日全部到岗到位,对过往的所有七座以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其他货运车辆、农机车辆等进行检查,落实“六必查”要求,即核载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必查、车辆安全设施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
  (四)严格应急值守,及时总结分析。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努力提高应急保障能力。要进一步强化信息资料的收集,及时向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请各乡(镇、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务必于1月25日前将春运工作开展情况,2月21日前将春运工作总结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系人:谢登聪,联系电话:7462527,由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县检察院、县法院。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2日印发


         责任编辑: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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