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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马关县2015—2016年度 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6/02/05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马关县2015—2016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

马关县2015—2016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快实施“兴水强县”战略决策,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抓住冬春有利时机,组织和凝聚社会各方力量,扎实有效推进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2016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5〕234号)精神,结合马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兴水惠民”决策部署,按照水利部关于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兴水强县”战略,以改革为动力,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增加投入,整合资源,强化管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构建大中小微并举、蓄引提排并重的水利工程体系和完善的管理体系,为保障粮食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主要指标
  2015年—2016年度,全县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力争总投资较上年增长5%以上,投入机械台班、完成工程量及主要效益等主要指标较上年稳定增长,农民投工投劳基本稳定。
  (一)资金投入。计划完成投资18893.2万元,其中:中央6505万元,省级5193.55万元,州级1014.42万元,县级4250.05万元,群众1906.4万元,社会投资23.78万元。
  (二)投工投劳。计划农民投入劳动工日118万个。
  (三)投放机械。计划投入机械台班1万台(套)。
  (四)完成工程量。计划完成土石方量230万立方米,修复水毁工程260处,疏浚河道5.11千米,清淤沟渠158千米,新建水库2座,水库除险加固6座,建设村镇供水工程67处。
  (五)综合效益。新增供水能力 280万立方米,新增、恢复灌溉面积2.1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48万亩;新增年节水能力120万立方米,新增节水灌溉面积 0.8万亩;改造中低产田面积 1.43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平方公里,新增供水受益人口 0.73万人。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推进水源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河边水库、夹寒箐水库、田房水库建设,积极做好鱼塘水库、木厂水库、达布斯水库、一把伞水库等水源工程前期工作。
  (二)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人饮安全提质增效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年内解决13个乡(镇)21个自然村21455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完善县级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管理机制,为全县水质常规指标检测提供保障,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机制,确保水质达标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55%)。
  (三)加快推进“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支援、科学规划、有序推进”的原则,切实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全面加快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干支渠防渗、2015年度“爱心水窖”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四)加快推进防汛抗旱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小鱼塘、下金厂、大寨、铅厂、东瓜冲、小博车6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任务。继续推进重要支流和国际界河治理,提高河流防洪排涝减灾能力。加快实施江河湖库水系联通工程前期工作,增强流域、区域、城乡水资源配置和调控能力,进一步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提高防御水旱灾害能力。
  (五)加快推进水毁工程修复。充分利用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有利时机,倒排工期,及时修复水毁、灾毁水利工程,确保春耕生产用水。同时,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水库大坝的安全监测工作。
  (六)加快推进水利改革步伐。探索建立初始水权分配机制、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灵活采用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和市场主体参与建设运行和管理农田水利工程,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全面推进县级水利专项改革试点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9月1日—11月30日)。各乡(镇)认真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建设基本情况调查,制定并上报项目建设计划。县级有关部门协同编制全县2015年冬至2016年春农田水利建设实施方案,落实冬春农田水利建设工作计划。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12月1日—2016年4月30日)。各乡(镇)严格按照目标任务(详见附件),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把冬春农田水利建设推向高潮。具体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计划任务数的40%,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计划任务数的80%,2016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计划建设任务。工程建设过程中,县人民政府将不定期组织检查组到各乡(镇)督查工作进展情况。
  (三)总结评价阶段(2016年5月1日—20日)。各乡(镇)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就工程建设情况开展自检自查,及时做好扫尾和竣工验收工作,检查实施效果,并对整体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农田水利建设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受益主体参与的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格局。县水务局要抓好项目协调、方案制定、制度建设、施工组织、进度控制、质量管理、竣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部门全力抓、有关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县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做好方案编制。各乡(镇)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经验和教训,结合本乡(镇)实际,因地制宜,区分轻重缓急,制定切实可行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优先解决山区半山区群众的生活生产用水问题,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同时,要加强方案对接、目标对接、责任对接,对规划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分门别类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利用冬春施工黄金季节,抓紧启动项目建设。
  (三)加强责任落实。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统筹规划、系统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建管并重、协调推进的原则,依托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和年度各类支农涉水项目资金计划,合理制定冬春农田水利建设实施方案,真正把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形成工作有人管、任务有人抓的工作格局。
  (四)加大资金投入。积极落实财政资金对水利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逐年增加财政预算内资金对水利的投入;落实土地出让金按5%的比例提取专项水利资金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家和省各类专项资金等资金的支持;创新和拓宽水利投资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田水利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水利建设信贷资金投入,盘活现有国有水利资产。
  (五)强化建设与运行管理。全面落实管理设施和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全面推行“先建机制、再建工程”的模式,把明确管理权属、落实管理职责作为工程建设的前置条件。继续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农户自用为主的小微工程实行“自建、自有、自用、自管”;对受益范围大的工程,交由用水合作组织、村集体组织、专业合作组织进行管理,全面提升基层水利管理和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农村水利设施管护不到位的问题。深入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加快落实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补助政策,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创造条件。
  (六)创新组织发动机制。充分发扬“民主议事”,用好“一事一议”政策,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建设和管理。全面推进群众全程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模式,在项目前期、建设、验收、管护整个过程中充分行使群众选择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判权,并将群众的立项意愿情况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群众参与、民主协商、自我管理的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按照“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把民办公助、“一事一议”与投工投劳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农民自愿参与、村组自行组织、政府协调服务”的筹资投劳新机制。利用当前农闲和施工的黄金季节,组织农民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面掀起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高潮。
  (七)强化全程监督检查。各乡(镇)要切实落实责任主体,细化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分解各阶段目标任务,倒排工期,抢抓进度,扎实推进冬春农田水利建设。要充分发挥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形成从上到下的考核、检查、抽查、互查机制。切实加强对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监督检查,抓好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加强资金配套和审计监督,确保各项目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做到建设一处、成功一处、发挥效益一处,最大限度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八)做好宣传和信息报送。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全方位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政务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有关政策部署、举措以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创造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宣传组织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典型事例和人物,激发各方面参与、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推动全县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健康发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农田水利建设良好氛围。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县法院、检察院,县发改局、国土局、环保局、监察局、住建局、教育局、财政局、扶贫开发局、农科局、水务局、安监局、审计局、文广体旅局、卫计局、烟草专卖局、县人行。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9日印发


 

         责任编辑:ce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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