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对我县“十三五”及2016年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主要目标任务和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县人民政府各牵头领导按照分工和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并牵头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涉及多名政府领导的,由排在第一位的政府领导牵头抓总。
二、各责任部门、各乡(镇、场)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各责任部门负责汇总上报各阶段的工作落实情况。要对照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时限,落实工作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三、县政府办负责协调和组织《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6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按季度将相关工作进展落实情况汇总报县人民政府。请各责任部门分别于6月25日、9月25日前向县人民政府专题报告工作1次,12月20日前综合报告全年工作完成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本,联系人:赵华东,联系电话:7130272,电子邮箱:mgzfb@126.com),
四、对工作推进不力,不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的单位和部门,县人民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附件: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xls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县法院、检察院,县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省州驻马单位。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