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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马关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6/04/30

印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
  《马关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马关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政办发〔2016〕23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政办发〔2016〕44号)精神,建立马关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研究制定全县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各乡镇(场)各部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及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召集人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局局长担任,县委宣传部、编办、农办,县发改局、教育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文广体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局、审计局、地税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为成员单位(成员名单附后)。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具体职责是: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及督导评估办法;负责通报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实施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加强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各乡镇(场)开展工作,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和联络员召集人由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卢丽同志兼任。
  三、联席会议及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或领导要求临时召开。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规则。联席会议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沟通情况,总结上季度工作,研究本季度工作安排和有关重点工作事项。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要求,经总召集人、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办公室工作会议。会议结束经与会单位同意,可以会议纪要形式将会议议定事项发有关单位贯彻落实。
  四、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主动研究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全力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附件

马关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联席会议
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周大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召 集 人:胡世俊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立海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邓利民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温世春  县委农办副主任
       沈青松  县委编办副主任
       卢   丽  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云梅  县发改局副局长
       刘占左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开斌  县民宗局副局长
       左光敏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福琼  县民政局副局长
       钟正凯  县审计局副局长
       刘金福  县卫计局副局长
       李荣刚  县人社局副局长
       李华洪  县国土局副局长
       宁   刚  县住建局副局长
       钟绍棠  县文广体旅局副局长
       杨朝俊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古顺云  县地税局副局长
          白玉南徽   团县委副书记
       罗章红  县妇联副主席
       王   芳  县残联副理事长
       李刚道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县法院、检察院。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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