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根据全国、省、州相关文件及《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补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政办发〔2015〕12号)要求,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补查工作已完成地名目录的审核上报工作,目前已进入地名登记表信息填写及多媒体信息(照片)收集阶段。为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内容
各乡镇场、县级各部门新增地名登记表及所有地名多媒体信息(照片)(见附件)。
二、资料收集截至时间
2016年5月25日前。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在前期开展的补查工作中,部分单位重视力度不够,存在工作推诿、进度缓慢等情况,影响了补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乡镇场、县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地名补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按要求扎实做好地名补查各项工作。
2、各负其责,扎实推进。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请及时下载附件,安排专人针对本单位负责类别中的地名名称、位置区域、相关属性及当前情况差异、变更的实际情况,深入实地进行走访调查了解,仔细审核,考证录入,严格把关,保证地名登记信息无错漏。同时,按附件中的本单位负责类别的拍照要求及时收集好所有的地名照片,一条地名信息附两张照片(远、近各一张,照片要清晰,保存为电子照片,不打印。照片名称要与地名登记表中的名称一致,并标注为XX照片1、XX照片2,如:马关县民政局照片1、马关县民政局照片2)。已按要求安排人员正在收集登记表和照片的乡镇及单位要继续做好收集工作,按时上报。
3、统筹安排,确保进度。请各乡镇场、县级各部门统筹安排好当前精准扶贫、村“两委”换届选举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做好地名补查相关资料、照片的收集工作,所有资料收齐后,并按时上报马关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联系人:李全波,联系电话:7123945,QQ:563304052;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县法院、检察院,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州驻马单位。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