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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马关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6/06/05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马关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  


马关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100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的通知》(文政办发〔2016〕8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推动加快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适应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整合和优化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数据信息资源,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保障和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通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动实现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对法定人群的全覆盖,加快建立和完善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基本原则
  ——覆盖全民,增进公平。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乡居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
  ——城乡统筹,适应流动。在搭建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两项基本制度平台基础上,加强制度内和制度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统筹协调和政策衔接,引导有条件的参保人员转向可获得更好权益保障的制度。
  ——持续扩面,精确管理。坚持参保登记与扩面并重,从过去偏重单位扩面转向单位与个体扩面并重,从过去偏重各险种分别扩面转向统一综合扩面,从过去偏重阶段性扩面转向持续性扩面,理顺管理体制,整合服务资源,优化经办流程,提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参保人的全员管理、动态管理和精确管理。
  三、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核查和规范管理,运用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和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制定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最终建立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标识、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并可进行全县、全州、全省、全国联网比对,准确查询已参保人员和未参保人员信息,为实现全民参保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具体任务。按照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指标体系、指标项目和数据标准,以目前覆盖人数最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基础,整合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筛查比对、数据整理、入户调查,建立全县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并将数据报州上传实现省集中,应用全省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
四、工作方法
(一)登记的范围和内容。全民参保登记的主要范围是本县户籍人员,同时兼顾常住人员。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常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二是个人就业情况。包括就业状态、工作单位名称、个人身份等级。三是个人参保信息。按已参保和未参保进行区分,已参保情况:当前已参保险种(包括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状态、参保地区等;未参保情况:重点登记目前就业情况和未参保原因等。
(二)登记的方法和步骤。全民参保登记采取先进行数据比对、修正、再进行入户调查的工作方法。首先是对既有的参保信息进行清理比对,信息完整、准确无误的,直接确认登记,无需重复采集信息;信息缺失、错误的,通过基层平台进行基本信息采集、补录和改正,完成后确认登记。其次是重点入户调查,由工作人员采取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逐个进行调查,采集基本信息并录入完整数据,完成后确认登记。
(三)登记数据的动态管理。通过以上措施建立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参保人唯一的社会保险标识,并通过数据比对、人工动态调查录入等手段,对个人信息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五、进度安排
按照国家和省、州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具体分为4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6年4月底前)。完成组织机构建立,制定全县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动员部署会,举行马关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启动仪式。各乡镇(场)成立相应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当地具体方案。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宣传,全面启动参保登记工作。
(二)比对登记阶段(2016年5月—2016年6月)。全面开展登记工作的培训、信息比对、入户调查、信息采集和录入核对。一是组织开展培训,完成对乡镇(场)、村(社区)社保工作人员政策和入户调查培训工作。二是开展信息比对,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建立的数据比对平台和从公安部门获取我县的户籍人员信息,将户籍人口数据与已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人员(包括信息系统内中断缴费人员)的数据进行比对,分成比对成功人员、信息缺失人员、未参保人员三个模块,由州人社局打包传入县人社局进行分类整理。三是开展入户调查和数据确认录入。在州级传送的比对的数据库信息模块中,对比对成功人员,在系统内生成《全民参保登记表》,一人一表,直接给予确认登记,对信息缺失模块中的人员,对基本信息进行核对补录后导入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在系统内生成《全民参保登记信息表》并给予确认,对实在是找不着人,信息缺失很多的未参保人员,进行入户调查确认登记,对未参保人员进行基础信息采集,了解未参保原因并动员其参保,填报全民参保登记信息表,并录入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
(三)总结上报阶段(2016年7月—2016年8月)。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业务流程及信息系统,7月15日前,各乡镇(场)完成数据上报,县级汇总后上报州级。
(四)动态维护阶段(2016年9月后)。进行数据的动态管理和维护,2017年建立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开展登记数据分析运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扩面工作,各项社会保险的人群覆盖率明显提升,并对整体实施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人社、政府办、发改、民政、财政、公安、卫计、统计等10个部门组成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人社局。各乡镇(场)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要求,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抓紧制定本地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并按规定时限报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人民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层层分解任务,强化激励约束。
(二)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细化工作措施,积极推动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县人社局负责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业务培训、政策宣传、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要求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州全民参保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人社局);县政府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积极参与并推动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县发改局负责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的立项和审批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城乡居民低保户、五保户等民政对象个人信息采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工作经费保障工作,将其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县公安局负责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员信息核查工作,与县人社局建立人口信息数据交换机制,定期提供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基本信息及变动情况;县卫计局负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及未上户新生儿的信息采集工作,与县人社局建立数据交换机制,提供数据转入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集中管理;县统计局负责统计提供人口数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全县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注销等相关事宜的审核工作,与县人社局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定期提供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注销等变动情况,宣传用人单位应参加社会保险的责任和义务;县残联负责残疾人信息采集工作,与县人社局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定期提供残疾人信息变动情况,宣传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的作用和好处;乡镇(场)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加强政策宣传,重点做好入户调查登记等相关工作。
(三)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确保数据质量。要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为契机,按照省、州要求,着力建立全省集中、全面覆盖、可动态更新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并实现与公安、民政、卫计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各乡镇(场)、县级有关部门要以现有的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为基础,结合金融社会保障卡信息和“金保工程”信息采集项目,采取数据比对、入户调查等方式,对属地范围内用人单位和城乡居民个人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做到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通过信息筛查比对,补齐缺失信息、清理重复信息、剔除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彻底摸清属地范围内人员基本信息和参保情况,并将准确完整的信息录入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认真准确记录所有参保单位和人员的参保缴费和权益享受信息,对群众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四)突出参保扩面,加强基层建设。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目的是实现全民参保,要切实做到登记与扩面并重,努力做到应保尽保。要突出重点,在城镇继续以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参保覆盖面;在农村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和居住农民为重点,鼓励持续参保;积极引导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继续强力推进建筑施工、矿山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同时积极向家庭服务企业、网络服务企业、农村地区企业扩大覆盖;探索对网络就业、创业群体实施适合其特点的社会保险参保方式。要在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过程中,按照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基层服务平台尤其是乡镇(场)、村(社区)一级的基础建设,加大投入,持续提升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基层信息化服务能力。要探索适应群众需要的基层服务新手段、新方式,规范和简化服务流程,适应流动性,不断提高基层服务的便利性、可及性。
(五)加强培训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场)、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加强业务培训,培养一支懂政策、善沟通、会宣传的全民参保登记及社会保险政策宣传队伍。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宣传计划,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方向,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全民参保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接受登记、主动要求登记、积极自主登记,做到不漏人、不缺项,共同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县法院、检察院。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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