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省州驻马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马关县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
马关县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为推进全县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云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和省、州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规定》及《文山州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结合全县地方志事业现状、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州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对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模范座谈会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改革创新,锐意进取,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志成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依法推进全县地方志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党政主管原则。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原则,把地方志事业纳入县、乡(镇、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2.依法修志原则。坚持依法修志,不断加强地方志法治建设,依法推进地方志事业全面发展。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履行组织、编纂、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职责。
3.承上启下原则。坚持承上启下,总结“十二五”工作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保持规划实施的连续性,促进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4.存真求实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以对历史、对未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用资料和史实说话,秉笔直书,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辖区内综合或分类行业的历史与现状。
5.改革创新原则。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认真总结全县地方志工作的经验教训,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新路子,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加大地情资源开发力度,更好地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服务”的独特作用。
6.质量至上原则。正确处理地方志编纂质量和进度的关系,实事求是,存真求实,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编纂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的地方志文化成果,更好地为地方建设发展服务。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面完成第二轮县志续修任务,扎实开展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存史功能日臻完善;积极推动部门志、专业志、村(社区)志的编纂工作,实现全县和谐修志的良好局面;加快信息化建设,筹建县级史志资料室或地情资料库,加大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力度,资政作用明显增强;落实组织领导、专业人才、工作条件和专业经费四项保障措施,努力开创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1.全面完成县志续修任务。在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第二轮县志续修(1991-2010)编修任务。到2020年,全面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的经验教训,认真研究第三轮修志的组织管理、运作模式、资料收(征)集、上下断限、前后志衔接以及前志修订再版等问题,为启动全县第三轮修志工作做好准备。
2.加快部门志和名镇志编纂出版。加大对行业志、部门志、专业志、专题志编修工作的推进力度。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乡(镇、场)、县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修志工作,成立满20年以上没有编纂部门志的县级各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编纂部门志(专业志),修志满15—20年以上的县级各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部门志(专业志)续修工作;完成《马白镇志》和《八寨镇志》的编纂出版,消除乡(镇、场)志编纂“空白”;指导具备条件的单位开展厂(矿)志、学校志、行业志、风物志等各类志书编纂;鼓励行业、协会编纂出版特色志。
3.提高综合年鉴时效和质量。按照“提高质量、注重效益、稳步发展”的方针,规范年鉴编纂工作,《马关年鉴》每年编纂1部,并于每年10月底前出版发行。加快年鉴编辑手段现代化步伐,实现供稿数据化、编辑无纸化、传输网络化,增强年鉴可读性和实用性,扩大年鉴的社会影响力。
4.推动村(社区)志编纂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指导、服务历史悠久、具有明显特色、有工作积极性的村(社区、队)开展村(社区、队)志编纂工作,消除村(社区)志编纂“空白”。指导有条件的家庭编写家谱(族谱)。
5.建立全县地方志地情资料库,加强对地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利用全县浑厚的人文积淀和丰富的地情资源,加强对地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围绕本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需要,选准切入点和契合点,每年选择1个项目开展研究,形成成果;广泛利用各种媒体,设立栏目和专题,发布地方志成果,面向社会大众开展地情教育、乡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源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创新服务手段,拓宽服务渠道,推动地方志成果进机关、进校园、进军营、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普及地方志知识,促进方志文化建设,培育地方历史记忆;积极筹建地方志地情资料库,完善地情文献资料征管体系,广泛收集全县范围内的各类志书、各种地情书籍及家谱、族谱、照片、录音、录像资料、口述历史资料等不同载体不同类型的地方文献资料,做好收藏、保管、开发和研究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地方志信息化建设,通过文字、画面、多媒体影像和实物等形式,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展示马关发展成就、民族文化、自然风貌等,为子孙后代留下可供研究,有一定影响的文化财富。
6.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重视选拔、培养和使用符合地方志工作需求的人才,加强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建设。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在县内举办业务培训班,请州级以上地方志专家授课,提高专兼职人员的整体素质;不定期选送优秀的专兼职干部参加州级以上短期综合能力提升培训,为全面提升素质、提高业务工作质量、多出优秀文化成果奠定基础;组织地方志系统领导干部和专业骨干到国内先进发达地区学习志鉴工作先进经验,全面提升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组建“马关县地方志专家人才库”,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熟悉县情的老同志参与志书编纂审核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人才的作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地方志编修、业务培训、理论研究工作队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落实《规划纲要》要求,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地方志工作体制,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任务,加强对全县地方志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全县的修志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修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规划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工作到位”,促进修志工作和地方志事业科学持续发展。
(二)落实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相匹配、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不断改善地方志工作条件,保障修志、编鉴、出版、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文献资料收集保存、理论研究、人才培训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制定地方志工作督查计划,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的督查事项,组织人员定期深入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规划纲要》的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地方志各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
(四)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全县地方志工作激励机制,对“十三五”期间在地方志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县法院、检察院。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