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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和县乡平安出行创建活动督导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3/04/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马关县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和县乡平安出行创建活动督导检查工作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1日

 


  马关县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和县乡平安出行
  创建活动督导检查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州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和“县乡平安出行”创建活动的有关精神,确保县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目的意义
  为全面了解掌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开展“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和“县乡平安出行”创建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推动相关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数,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指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之内。
  二、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一)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专报制度落实情况;
  (四)交通安全信息员开展交通基础信息采集、反馈等情况。
  三、督导检查方法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督查。
  四、监督检查的时间
  自2013年上半年开始,每季度督查一次。
  五、组织实施
  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丘北经验推广办公室和“县乡平安出行”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县“丘北经验”推广领导小组和“县乡平安出行”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
  六、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通过督察,对全县“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和“县乡平安出行”创建活动工作措施不到位的部门,由县监察局牵头,县公安、安监和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责任倒查,凡因工作不重视、马虎了事、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人民政府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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