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理区委员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文山州2011年至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规划》(文政发〔2011〕79号),全面推进我县依法行政,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对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如下: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政府的安排,开展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五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171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第四轮保留、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州政府第9号令)和 《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第四轮保留、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县政府第3号令),巩固行政审批清理的成果。对已经取消和调整的审批事项,各部门不得再进行审批;对于决定保留的审批事项,各部门应依法审批。年内,由县信访法制局会同县监察局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各部门的行政审批情况进行一次督察。
责任单位:县信访法制局,县监察局,县政府各部门。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加大规范性文件公布前置审核制度。从今年开始,代拟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部门,代拟文件一律报经县信访法制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无县信访法制局出具的审查意见,县政府不予讨论行文。各乡镇、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和《文山州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要求上报县信访法制局登记、备案,未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县信访法制局登记、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无效。
责任单位:县信访法制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理区委员会,县政府各部门。
三、继续抓好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个主题十六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认真总结经验,坚持巩固完善、拓展创新、落实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四、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2010年全县新一轮机构改革确定的职能职责认真对本级政府、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梳理,于6月20日前将梳理结果上报县信访法制局。县信访法制局于6月30日前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对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主体在《文山日报》和文山政务网上予以公告,使执法活动做到执法主体公开、依据公开。
责任单位:县信访法制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理区委员会,县政府各部门。
五、开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全县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工作由县信访法制局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马关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的规定,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对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评议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9月30日前,将本乡镇、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对内部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执法评议考核情况书面报县信访法制局。县信访法制局要根据各乡镇、各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情况适时进行抽查。对未报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议考核情况及抽查达不到案卷评查要求的乡镇和部门,由县政府办公室通报。
责任单位:县信访法制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理区委员会,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制定年度通用法律知识和专门法律知识培训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注重培训效果,强化培训考核,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年内举办2至3期行政执法培训。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理区委员会,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县信访法制局。
七、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按照法律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中陈述申辩、补偿等方面的配套制度,不断规范行政强制行为。今年应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情况列入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八、推进综合执法工作。积极申报成立城市综合执法局,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文化市场监管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促进文化发展的行政执法机制,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
责任单位:县编办,县住建、县信访法制局、县监察局。
九、进一步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并严格执行,切实解决行政处罚过程中的随意性和“同案异罚”的问题。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监督电话,加大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投诉和举报的查处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个案的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本乡镇、本部门的实际制订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理区委员会,县属各行政执法部门、县信访法制局。
十一、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作用。县政府及各乡镇、各部门聘用的法律顾问,应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积极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前瞻性、有价值的法律意见;政府法律顾问室要积极组织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信访法制局。
十二、继续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推进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向纵深发展,广泛听取民情、民意,使决策科学合理、符合客观需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理区委员会,县政府各部门。
十三、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模式,不断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简化申请手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对依法不属于复议范围的事项,要认真做好解释、告知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
责任单位:县信访法制局。
十四、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应诉制度,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主动出庭应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注重研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理区委员会,县政府各部门。
十五、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 为例,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政府采购、公共资源配置、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招投标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理区委员会,县政府各部门。
十六、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不断规范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乡镇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成达到100%。着力创新政务公开方式,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逐步推行网上办事和电子审批,实现省、州、县、乡四级联网。加强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责任单位:县政府政务管理局。
十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立人民政府负总责、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积极指导、支持和保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理区委员会,县政府各部门。
十八、完善信访制度。对于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采取各种有效方式防止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理区委员会,县政府各部门。
十九、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普法活动,特别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努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理区委员会,县政府各部门。
二十、完善依法行政经费保障机制。完善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依法行政工作所需经费要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理区委员会,县财政局。
二十一、强化行政首长作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行政首长要对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将依法行政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年终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向县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理区委员会,县政府各部门。
请各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要求,抓紧落实,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于2012年12月10日前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县信访法制局,未上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乡镇、部门,由县政府办公室全县通报批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法制 依法行政 目标任务 通知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11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