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马关县2012年度消防工作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日
马关县2012年度消防工作意见
2012年,全县消防工作应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消防条例》,深化构筑“云岭防火墙”工程,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年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围绕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党的十八大等重大节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定期分析研判当地火灾形势,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突出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系列专项行动,不断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全面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等重大节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加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和重点区域、部位的巡防管控,抓好社会面上的火灾防控,全力维护消防安全,确保全县不发生影响全局的火灾事故。将3月确定为全县“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治月”,县政府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坚决整治辖区重大火灾隐患。
二、持续推进构筑“云岭防火墙”工程
重点行业完善消防安全自律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高危单位的监管。深入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活动,确保年内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全部达标。推广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变更、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三项申报”制度,推动行业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加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设,深入贯彻《云南省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管理规定》,规范运行,开展“96119”热线宣传,落实奖励经费。调动社会力量加强火灾防控。建立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抽查工作
三、深入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的具体方案。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消防工作意见,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及时调整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乡镇(农场)全部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各行政村、社区确定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健全消防工作考评体系,逐级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至村委会(社区)、相关职能部门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2012年度政府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组织实施、检查评比和表彰奖励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政务督查重要内容和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优、评先和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各级综治部门应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定期研究解决消防经费投入、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涉及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各乡镇(农场)要将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实施,县城市政消火栓建设率要达100%。结合城乡规划修编和新农村建设,同步修编、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城乡消防站、消火栓、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确保城市建成区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按照《马关县“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马关县边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要求,加强消防部队营房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完成马关县公安消防大队新建营房主体工程建设。落实新修订的《云南省县级消防部队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标准》,消防业务经费到位率达到100%,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业务经费(不含专项经费)同比上年度增长10%以上。将公安消防员高危、生活、执勤、健康等职业补助津贴和合同制消防员、文职消防人员消防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
五、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将消防部门纳入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农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农村沼气建设及农村电网改造等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农村消防通道、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消防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30%的村寨达到《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要求。各乡镇(农场)要深化“平安社区”、“平安村寨”创建活动,加快社区、农村器材配置点建设步伐,完善农村、社区消防设施。按“1 队10人、1台消防泵、10盘20米消防水带、2支水枪、1把消火栓扳手及1把火钩”的标准,完成社区志愿消防队的组建任务。按“1队10人、1台消防泵、5盘20米消防水带、2支水枪、1把消火栓扳手及1把火钩”的标准,完成40%的村寨志愿消防队组建任务。公安消防部门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网格”责任机制,年内全县70%的乡镇(农场)和社区、行政村实行“网格化”管理。积极开展农村房屋财产火灾保险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农村房屋财产火灾保险覆盖率达到100%。健全灾后救济工作体系。不断拓展农村消防经费投入渠道,将社区、派出所、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制定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消防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村消防公益事业。
六、深入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深入贯彻省公安厅与省委党校联发的《关于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党政干部学习课程的通知》,培训开设消防安全课程,开展党政机关干部、乡镇和农场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公益培训,年内普训一遍。建立1个农村消防科普教育基地、1个学校消防科普教育基地、1个社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1个企业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确保2块、面积20平方米以上的广告牌;在街道或社区建立3块消防宣传橱窗;在每个乡镇(农场)建立1块以上不低于15平方米的广告牌;在每个行政村喷涂至少1条以上消防宣传标语。强化“五进”宣传工作,推行“家庭消防安全”和“社区平安使者”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宣传活动。每个学校每学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不少于5个课时,火场逃生疏散演练不少于1次,每个学生制定1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组织家庭成员进行演练。利用多功能消防宣传车深入社区、农村、学校、城市广场、建筑工地和城中村,广泛宣传消防知识。强化社会培训,持续推进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确保年内8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确保年内相关单位从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七、加强和改进综合应急救援工作
年内,按照《乡(镇)综合应急救援分队建设标准》,完成2个乡镇综合应急救援分队试点营房建设。所有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按照不少于30人的标准配齐人员,并按照《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试行)》配齐车辆和器材装备;进一步完善14个乡镇(农场)协作区“应急救援圈”建设,根据圈内主要灾害事故特点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开展县、乡镇(农场)两级综合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有针对性地模块化配备灭火应急救援装备。针对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等可能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及相关运行协调机制,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队伍综合演练和业务大比武活动和一次多部门联动应急救援实战拉动演练,强化应急救援队伍遂行作战和应急救援联动联战能力。强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管理、灭火救援、经费保障、制度措施等建设,促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健康稳步发展。
主题词:公安 消防 工作意见 通知
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县法院、检察院。
发:县委宣传部,发改局、财政局、县公安局、安监局、公安消防大队、卫生局、文体广旅局、教育局、住建局、经外局、农科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林业局、粮食局、质监局、扶贫办、地震局、人防办、人武部、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红十字会、气象局、工商局、烟草公司、中国电信马关分公司、云南华联马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人保财险马关支公司,办存。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10日印发
(共印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