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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黑色”广告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1/09/2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集中治理全县城区乱涂乱贴乱发的各类“黑色”广告,切实加强市政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黑色”广告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文政办发〔2011〕125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建立马关县“黑色”广告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全县各类“黑色”广告的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召集人:付坤林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严  德   县住建局局长
           施和昌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 刚  县工商局局长
         袁加权  县教育局局长
         谢国庆   县文体广旅局局长
         王开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  伟   马白镇代理镇长
          郑茂洪   县政府办副主任
         颜恒昌   县住建局副局长
         宁 刚  县环保局副局长
         冯  涛   县电信公司经理
         马传文   县移动公司经理
         陈云兵   县联通公司经理
  联席会议下设公室于县住建局,由严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颜恒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各类“黑色”广告治理的日常事务工作。
  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联席会议成员若因人事变动,由新任领导自然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住建局:积极开展“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加强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城市道路、绿化美化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管理,全面清理和整饰各类建筑物和公共设施上乱涂写、乱张贴的“黑色污染”广告和非法广告;加强巡查执法,对查获涉及违反工商管理法规,涉及制售假证件等犯罪行为的非法广告做好取证工作,及时移送工商、公安部门查处。整治以后,将其纳入门前责任制和网络化长效管理。
  工商局:负责县城区固定门点和集贸市场的管理;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登记、审查及商品展销会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违法发布、印制、散发印刷品广告行为的查处,及时反馈住建部门移送的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处结果。
  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杜绝制售假证件的犯罪行为;及时反馈住建部门移送案件的查处结果。同时要依法支持和保障城管监察等部门在“整治”工作中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教育局:负责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县城各项活动,对学生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环保局:加大市民环保意识的宣教力度,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文体广旅局:全面宣传报道创建文明县城先进典型事例,对非法广告,打击制售假证件犯罪团伙行为进行曝光,营造全民参与、齐抓共管、共建文明县城的良好社会氛围。
  马白镇:负责辖区内市民的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县级各有关部门开展好“黑色”广告治理的各项工作。
  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对违法行为人的通讯工具实施停机措施。
  监察局:加强对各有关部门的工作督查,对工作方法不当,措施不落实,整治效果不明显,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联席会议制度△  组织机构  通知 


    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县法院、检察院,办存。
    发:住建局、公安局、工商局、教育局、环保局、文体广旅局、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办存。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9月26日印发


                                    (共印35份)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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