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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马关县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1/01/24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马关县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马关县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环境综合管理,切实解决县城区主要路段、集贸市场、广场花园“脏、乱、差”现象,建立完善县城管理长效机制,根据《马关县人民政府创建文明县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文明县城为目标,针对当前县城环境综合管理存在的问题,按照“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工作思路和“划片、定岗、定人、定责”的管理模式,全面整治规范县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秩序,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完善县城环境综合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县城品位,改善人居环境,促进马关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化县城建设和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使县城达到环境卫生更加干净整洁,交通秩序畅通有序,市容市貌整洁、优美、文明目标,确保创建文明县城、构建和谐马关取得实效。
  二、整治的重点路段
  (一)整治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重点区域包括:县城集贸市场,骏城路、信合路、文化路、兴塘路、永安路、商贸街、兴隆街、板子街、圆中路、信合路、西坝路及县城区广场花园周边。
  (二)整治交通秩序整治的重点和路段
  1.城区严禁停车路段:骏城路头三岔路口处(原龙缘食府)至安平广场至县委、县政府路段;县委、县政府门口至兴塘路口、文庙街、坡头街、板子街段;圆中东路全段;城区设有道路中心隔离栏两则。
  2.县城核心区允许临时停车路段:文化路、信合路、石兴路、园中西路、兴隆街、东风路至新华书店等路段允许在泊位内有序临时停泊车辆。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马关县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顺昌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王丕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颜恒昌 县住建局副局长、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
      陆翔龙 马白镇人民政府镇长
  成 员:邓代洪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蔡清友 县监察局副局长
      徐洪锦 县公安消防大队长
      章 允 县发改局副局长
      韩立锋 县工商局副局长
      单红军 县文体广旅局副局长
      杨恩波 县人社局副局长
      邓万恒 县运政管理所所长
      高永朝 文交集团马关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丕明、颜恒昌同志分别兼任交通整治、城管整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县城环境综合整治相关日常协调服务工作。并从县公安交警大队、住建局市政监察大队、文体广旅局、交通运政管理所抽调执法人员和新增交警、市政协管员组成城管组、交通秩序整治组、劳务市场管理组、宣传报道组4个工作组开展工作,各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城管组
  组 长:颜恒昌 县住建局副局长、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徐洪锦 县公安消防大队长
      韩立锋 县工商局副局长
      章允县 发改局副局长
  成 员:柏永华 县城建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徐开斌 县自来水厂厂长
      冯 飞 县环卫站站长
  其他成员从县住建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自来水厂抽调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牵头组织在县城重点区域开展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整治,建筑施工现场整治,清除卫生死角和各种环境污染源,突出整治城区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挖乱接、占道经营等不文明行为;加强集贸市场的管理,规范经营秩序,清理占道经营,做好重点市场的划行归市,坚决取缔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店铺,依法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负责县城区主次干道、车站、广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严格早晚清扫,全天保洁,并对县城主干道路和重点部位增加作业班次,提高扫保质量;负责及时补种县城区花坛、花园内已坏死的树苗、草皮,修复或更换城区损坏的花坛、花盆等绿化设施;负责做好城区供水管网检修、排查工作,发现渗、漏及自来水沿街漫流等现象要及时检修,确保供水畅通。
  (二)交通秩序整治组
  组 长:王丕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邓万恒 县运政管理所所长
      黄朝锋 县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杨友权 县公安交警大队秩序中队长
      高永朝 文交集团马关分公司经理
  其他成员从公安交警大队、运政管理所抽调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牵头组织整治县城重点路段交通秩序的整治工作,规范城区车辆通行、停放秩序,做到严管路段禁止沿街停车,一般路段按规定停车。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货运车辆入城进行管控,力争做到人、车各行其道,无闯红灯、随意穿越马路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实现县城交通畅通有序。同时,提出全县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改造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劳务市场管理组
  组 长:陆翔龙 马白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杨恩波 县人社局副局长
      段 丽 马白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从马白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抽调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县城劳务市场的修缮和管理、引导农民工和劳务工规范进入劳务市场,协助做好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
  (四)宣传报道组
  组 长:单红军 县文体广旅局副局长
  成员:从文体广旅游局及县级相关媒体单位抽调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广告牌。同时,加强对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为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具体工作步骤
  此次县城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自2011年1月起)
  组织召开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印发《马关县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及相关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月10日至2011年3月31日)
  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确保稳定的原则,分步骤开展工作。2011年1月10日至1月31日(春节前),县城环境综合整治组根据《县城环境综合整治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的规定,加大联合执法巡查力度,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及不文明行为主要予以劝告和说服教育,使其自行纠正不良行为。自2011年2月8日起(春节后),各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整治,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自2011年4月起)
  各部门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继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抓好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提高整治成果,深入推进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时间紧,涉及面广,任务重。各工作组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全力做好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凡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影响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细化方案,完善措施。各工作组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划片、定岗、定人、定责”的原则,将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一人岗位和人员,确保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县人民政府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规范城区停车有关事项的通知》(马政办发〔2011〕3号文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完善本单位、本系统公务用车及私家车管理措施,严格车辆管理,确保车辆按规定停放。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单位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活动,加强对市民的引导和教育,形成人人关心城市管理,人人参与城市管理,人人服从城市管理的良好风尚。
  (四)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巩固提高治理成果。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开展本次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带头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争做文明市民,树立良好形象;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保持卫生整洁,秩序井然,切实巩固和提高整治活动成果;县住建、运政、工商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县城市容市貌、市政设施、治安秩序、交通秩序、环境卫生日常监督管理,努力建设清洁、整齐、优美、有序的县城环境,不断提高县城文明程度。


主题词:城乡建设 县城环境△ 工作方案 通知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县法院、检察院,办存。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月13日印发


                                    (共印2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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