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马关县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
马关县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村卫生室项目建设,改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现状,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根据州卫生局、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2008年25个边境县医疗卫生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2009年底前完成全县35个村卫生室的新建和修缮改造建设任务。确保每个新建的村卫生室房屋、人员、设备和基本药品三配套,为农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基本医疗等服务,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突出问题,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发展。
(二)具体任务
1.村卫生室建设地点:35个村卫生室建设地点由各乡镇负责协调解决。
2.建设规划:每个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内设诊断室、治疗室、健康教育室、药房等,并有方便就医的供水、宣传栏、厕所等配套设施。
3.资金来源:全部由中央投入。新建的23个村卫生室按每个5万元标准补助,修缮改造的12个村卫生室按每个3万元标准补助。
4.完成时间:2009年12月底前完成35个村卫生室的新建和修缮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2月—3月)。采取多种形式,对村级卫生室各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制定合理的工程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009年4月—2009年10月)。各乡镇按照建设方案和标准,规范化实施村卫生室建设。每月25日前定期向卫生局、发改局上报工程进度。县卫生局适时深入实地开展指导,确保建设任务按期完成。根据建设进度和工程实际,先达标,先验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1月)。土建工程完工后,由县卫生局组织人员对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进行自评验收。再向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申报,由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复查。验收合格并上报州卫生局和财政局后,县上统一将招标设备和采购药品配置到位,由县卫生局分发各项目乡镇一并交付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县35个村卫生室建设工作顺利完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卫生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发改、监察、国土、建设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村卫生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卫生局,负责村卫生室建设的总体工作和管理工作。各乡镇要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的工作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抽调专人负责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的实施。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共同做好村卫生室建设工作。
(二)项目建设原则。村卫生室建设实行“五统一”:即资金统一管理、建设统一规划、图纸统一设计、工程统一招标、施工统一监理。
(三)完善资料收集。村卫生室土建工程完工后,县卫生局负责撰写工程验收报告,做好每个村卫生室建设图片资料和建设图纸收集工作,按照要求上报州项目办。
(四)加强使用管理。新建的村卫生室,按照省卫生厅制定的《云南省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进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要制定村卫生室资产和卫生服务的管理办法,使卫生室长期发挥效益。要加强对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配置和培训工作,加强村卫生室基础设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的管理。
主题词:基建 卫生室 项目 实施方案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法院、检察院,办存。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20日印发
(共印2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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