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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09/03/2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2009年汛期即将来临,为及早安排布署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避险工作,确保灾害隐患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就做好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排查,落实监测责任人,制定相应的防灾避险措施,于4月底前编制发布本乡镇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编制全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于汛期来临前发布。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避险能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三月“法制宣传月”、“4.22”世界地球日、六月“安全宣传月”等契机,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宣传,并于汛期来临前集中对本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隐患点所在地村委会负责人、辖区内各采矿权人、探矿权人、重点建设项目负责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的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防范和有效避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继续健全完善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四项制度(层层负责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和三条措施(简易观测措施、灾前报警措施、紧急避让措施),做到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得当,专人负责。
  四、马关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马关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和明确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及相应物资储备,确保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得到及时抢险和救援。
  五、各乡镇要加强与发改、扶贫等部门的联系,利用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小康示范村建设、国债易地搬迁等多种渠道逐年解决本区域内历年来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的居住安全。
  六、为确保新建和在建项目免受地质灾害威胁,各乡镇、各部门在实施重大项目建设或易地搬迁选址前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杜绝和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国土 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 通知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县法院、检察院,办存。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27日印发
                                    (共印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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