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马关县人民政府部门及乡镇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试行)》(马政发〔2008〕38号)和《全县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 首问责任制 限时办结制的实施意见》(马政发〔2008〕45号)文件精神,确保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的顺利实施,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实施“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兰朝明 县长
副组长:夏寅江 县政府办主任
李全斌 县监察局局长
杨立海 县人事局局长
成 员:成重林 县审计局局长
杨 颛 县政府办副主任、信访法制局局长
唐育喜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邓廷灿 县监察局副局长
卢伟高 县人事局副局长
何建道 县网络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贯彻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的实施工作,下设行政问责办公室于县监察局,下设三项制度办公室于县人事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一)行政问责办公室
主 任:邓廷灿 县监察局副局长
副主任:颜加发 县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综合室主任
联系电话:7122036
(二)三项制度办公室
主 任:卢伟高 县人事局副局长
成 员:杨忠聪 县人事局秘书股股长
陈 剑 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股长
张仕勇 县人事局秘书股秘书
联系电话:7125193
相关投诉受理日常工作分别由行政问责办公室和三项制度办公室负责,并由县监察局和县人事局将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布。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四项制度△ 领导小组 通知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县法院、检察院,县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省州驻马单位,办存。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5日印发
(共印1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