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马关县共有83名高校毕业生获学费代偿126.61万元。
学费代偿工作自2010年开始实施,高校学生毕业时自愿到云南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辖区内乡镇以下(含乡镇)基层单位就业,自愿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经高校、县级人事部门、教育部门及州(市)教育部门确认,其学费由省实行代偿。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近三年,马关县共发放学费代偿金270.28万元,惠及184名高校毕业生。
责任编辑: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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