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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办发〔2018〕282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林业生态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8/11/08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马关县林业生态扶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马关县林业生态扶贫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文发〔2017〕22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文山州林业生态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8〕194号)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和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利用马关县生态资源禀赋优势,以到村到户帮扶为抓手,以补齐短板为突破口,通过实施林业生态治理扶贫、林业科技扶贫、林业生态保护扶贫和林业产业扶贫等4项林业生态扶贫措施,切实加大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的支持力度,推动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确保生态扶贫取得实效。

(二)基本原则

——摸清底数,精准脱贫。科学制定生态脱贫规划,摸清森林资源家底,精确瞄准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地制宜选择生态扶贫项目,因村因户因人施策,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坚持导向,突出成效。以实现生态保护和扶贫攻坚协同共进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充分利用当前国家给予林业生态扶贫政策,加快由找准帮扶对象向精准帮扶稳定脱贫转变,由关注脱贫速度向保证脱贫质量转变。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坚持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统筹生态保护和农民增收,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考虑当地自然条件和资源禀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经营、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分步实施,优化林业经济布局。

——树立信心,激发活力。加强扶技与扶志、扶智并举,扶优扶强,以强带弱,以先进带后进,树立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理念,树立发展的信心,激发群众自我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确保全县贫困人口参与生态保护和建设、发展林业生态产业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30%以上;力争全县选聘生态护林员规模达到1400人以上,带动5600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通过实施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林业生态补偿、培育林业特色产业、林业科技推广等一批林业重点项目和政策,助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从中获得林业生态收益,促进贫困人口稳定增收。

三、工作任务

结合当前林业生态扶贫政策和项目资金渠道,规划到2020年争取中央、省、州级财政投入资金44968万元。用于林业生态扶贫资金8152.53万元(详见附表),其中:林业生态治理扶贫资金3155.04万元、林业生态保护扶贫资金4615.29万元、林业产业扶贫资金382.2万元。具体任务为:

(一)林业生态治理扶贫

1.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在确保省级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前提下,将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陡坡梯田、严重石漠化耕地、严重污染耕地、移民搬迁撂荒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范围,到2020年,全县争取实施23万亩退耕还林任务。退耕还林年度建设任务优先满足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户退耕需求,进一步摸清贫困户的退耕需求,动态掌握贫困户符合退耕地的存量情况,确保贫困地区“应退尽退”、有退耕还林需求的贫困户“应纳尽纳”,切实提高贫困户退耕还林的参与度和受益水平,提升退耕还林惠民成效。

专栏1 林业生态治理扶贫重点

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马关县实施退耕还林23万亩,布局全县13个乡镇和一个农场,其中:马白1.72万亩,南捞1.65万亩,坡脚1.55万亩,大栗树1.72万亩,八寨2.57万亩,篾厂1.75万亩,古林箐1.8万亩,仁和1.75万亩,木厂1.42万亩,夹寒箐1.85万亩,小坝子1.75万亩,都龙1.75万亩,金厂0.62万亩,健康农场1.1万亩。补助标准:1600元/亩。项目实施力争覆盖13乡镇, 120个村委会,3417贫困户,13942贫困人口,补助资金3155.04万元,户均增收1847元,人均增收453元。

(二)林业生态保护扶贫

2.生态护林员。中央财政将加大投入,扩大生态护林员选聘规模,对森林全面管护。在继续实施中央和省级资金安排生态护林员783人的基础上,力争到2020年,按照人均管护面积不低于500亩的政策标准,争取中央、省级资金安排和县级选配生态护林员达到1400人以上,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带动5600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

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积极争取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扩大贫困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促进贫困人口生态补偿收入稳步增长。按照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管补分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益林管护体系,科学合理安排使用公益林管护资金,增加公益林管护岗位。调整现有公益林护林员结构,按照政策和标准优先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管护,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转化为公益林护林员。

4.推进清洁能源替代。通过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减少森林资源消耗,有效保护森林资源,遏制贫困地区局部生态恶化,修复和改善生态环境,巩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成果,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变农村“砍柴为薪”现状,实现清洁能源替代,使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态建设成果得到有效巩固,逐步实现“以水发电、以电护林、以林涵水”的良性循环。积极争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合理提高农村能源建设补助标准,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柴节灶、太阳能热水器等清洁能源项目。

专栏2 生态保护扶贫重点

生态护林员 争取中央和省级林业生态护林员达到1400人以上,布局全县13个乡(镇),其中:马白95人,南捞85人,坡脚77人、大栗树95人,八寨125人,篾厂117人,古林箐97人,仁和129人,木厂142人,夹寒箐166人,小坝子74人,都龙133人,金厂65人。项目实施覆盖13乡镇,120个村委会,1400户贫困户,5600贫困人口,三年累计投入资金3566万元,每年户均增收10000元,人均增收2500元。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继续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70.54万亩,布局全县13个乡镇、两个林场、两个保护区。其中: 马白3.71万亩,南捞4.60万亩,坡脚11.83万亩,大栗树8.82万亩,八寨7.40万亩,篾厂4.02万亩,古林箐1.41万亩,仁和2.36万亩,木厂4.90万亩,夹寒箐5.96万亩,小坝子2.53万亩,都龙1.42万亩,金厂1.39万亩,马关县金城林场2.01万亩,老君山保护区2.47万亩,古林箐林场0.12万亩,古林箐保护区5.59万亩。项目实施覆盖13乡镇,99个村委会,10391贫困户,61196贫困人口,三年累计投入资金351.3万元,每年户均增收307.5元,人均增收76.87元。(说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面积13个乡镇占60.35万亩,两个林场和及两个保护区占10.19万亩。)

非天保区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 继续实施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44.56万亩,布局13个乡镇、两个林场和一个农场,其中:马白2.42万亩,南捞3.86万亩,坡脚0.98万亩、大栗树3.8万亩,八寨3.89万亩,篾厂3.64万亩,古林箐5.46万亩,仁和3.26万亩,木厂2.65万亩,夹寒箐3.91万亩,小坝子2.97万亩,都龙4.27万亩,金厂1.24万亩,金城林场1.24万亩,古林箐林场0.67万亩,健康农场0.30万亩。项目实施力争覆盖13个乡镇,119个村委会,12607户贫困户, 50428贫困人口,三年累计投入资金372.99万元,每年户均增收82.09元,人均增收21.05元。(说明:非天保区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的面积13个乡镇占42.35万亩,2个林场及1个农场占2.21万亩。)

清洁能源替代 积极争取县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施农村能源建设,计划到2020年,争取投入资金325万元(太阳能250万元、节柴灶75万元),实施太阳能热水器0.25万台、节柴灶0.25万台。太阳能布局全县9个乡镇,其中: 马白0.03万台,南捞0.02万台,坡脚0.04万台、大栗树0.03万台,仁和0.04万台,木厂0.025万台,夹寒箐0.03万台,都龙0.01万台,金厂0.025万台;项目实施力争覆盖9个乡镇,85个村委会,2500户贫困户, 10000贫困人口,投入资金250万元,户均增收1000元,人均增收250元。节柴灶布局全县12个乡镇,其中: 马白0.04万台,南捞0.01万台,坡脚0.045万台、大栗树0.01万台,篾厂0.01万台,古林箐0.015万台,仁和0.02万台,木厂0.015万台,夹寒箐0.03万台,小坝子0.015万台,都龙0.015万台,金厂0.025万台;项目实施力争覆盖12个乡镇,85个村委会,2500户贫困户, 10000贫困人口,投入资金75万元,户均增收300元,人均增收75元。

(三)林业产业扶贫

5.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大力实施木本油料提质增效,对贫困户现有木本油料经济林优先安排项目资金扶持,通过技术帮扶和科技推广运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木本油料经济林稳产高产,农民稳定增收。到2020年,实现核桃产业综合产值5059万元,形成一批对贫困群众增收明显的特色林产业。

6.鼓励发展林下产业。鼓励引导贫困户以劳动力、林地出租、入股等形式参与林下经济开发,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影响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林下自然条件,打造示范基地,进行科学合理生产经营。以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规模化、区域化、产业化”的要求,结合实际,深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重点培育绿色食品,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让山区贫困群众在保护好绿水青山的同时获取更多收益,实现“不砍树也能致富”。

7.扶持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把林业扶贫专业合作社作为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的主要载体和重要任务,结合马关县实际,规范原有的农林专业合作社,扩大合作社的作用和从业范围,积极扶持组建林业扶贫专业合作社,鼓励有经验、有能力、有实力的法人或自然人领办、创办参与人员不少于11人,贫困人口占一定比例的林业扶贫专业合作社。结合涉农资金整合,增加林业扶贫专业合作社的劳务补助,吸纳更多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建设,提高贫困人口的参与度和受益水平。扶持和组建林业扶贫专业合作社11个,采取林业项目倾斜或生态建设项目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扶持。通过组织贫困人口参与工程建设获取劳务收入,工程建设结束后仍由贫困户参与管理、抚育和经营而获得持续的管护收入和利益分红,带动贫困群众持续增收,实现脱贫与生态双赢。

8.培育发展林木种苗产业。开展林木种苗景观植物栽培和选育工作,重点培育杉木、秃杉、旱东瓜、西楠桦等速生丰产林苗木。结合林业重点生态建设项目,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低价或免费林木种苗,降低建档立卡贫困户造林成本,充分调动建档立卡贫困户造林积极性,切实减轻造林负担和降低造林成本。

专栏3 林业产业扶贫重点

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核桃提质增效) 积极争取县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施核桃提质增效,实施核桃提质增效1万亩,布局5乡镇。其中:马白0.244万亩,大栗树0.4789万亩,八寨0.063万亩,仁和0.0941万亩,都龙0.12万亩。项目实施覆盖5个乡镇,18个村委会,917户贫困户,3260贫困人口,投入资金83.07万元,户均增收900元,人均增收253元。

鼓励发展林下产业 积极争取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施林下种植项目,到2020年,发展林下种植1.5万亩。布局 5 乡镇,其中:八寨0.35万亩,篾厂0.5万亩,古林箐0.5万亩,仁和0.05万亩,木厂0.1万亩。项目实施覆盖5个乡镇,21个村委会,2236户贫困户,8052贫困人口,投入资金241.49万元,户均增收1080元,人均增收300元。

扶持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 积极争取县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补助林业专业合作社,到2020年,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11个,其中:造林合作社6个,分别在南捞(2个)、仁和、大栗树、都龙、金厂;森林管护合作社2个,分别在八寨、古林箐;林业产业发展合作社3个,分别在八寨、古林箐(2个)。项目实施覆盖7个乡(镇),11个村委会,1883户贫困户,6779贫困人口,投入资金56.1万元,户均增收493.9元,人均增收137.4元。

培育发展林木种苗产业 积极争取县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施林木种苗繁育,计划到2020年,建立林木种苗繁育基地0.1万亩,布局4乡(镇),其中:大栗树0.011万亩,八寨0.024万亩,古林箐0.03万亩,木厂0.035万亩。项目实施力争覆盖4乡(镇),12个村委会,46户贫困户,224贫困人口,投入资金1.54万元,户均增收1120元,人均增收90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林业局和县扶贫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安排、组织实施和开展评估验收工作。县林业局承担主体责任,负责统筹本级各部门涉林规划,收集整理各方意见,积极整合各项涉林工程,全面落实方案确定的建设任务及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政策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同时,将扶贫工程、生态建设项目、国家倾斜的政策措施纳入林业规划或实施方案中,要有任务书、路线图、规划册、时间表,对各项任务进行项目化、责任化分解,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进度。

(二)加强政策支持。争取中央、省、州级政策支持,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向马关县倾斜的长效机制。用好中央和省级各项投资政策,在生态脱贫中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多元投资模式。进一步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县级财政安排的生态项目资金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在脱贫攻坚期限内,编制完成林业生态扶贫县级项目实施方案,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和脱贫退出标准将林业生态扶贫项目纳入县年度扶贫项目库,并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范围项目实施,确保加大对生态扶贫投入力度。加强正向激励,贫困人口和贫困户退出后,生态脱贫政策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不变,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三)加强执纪监督。建立林业生态扶贫工作动态管理和监督制度,统筹做好组织实施、日常调度、跟踪检查工作。建立林业扶贫专门台账和定期调度制度,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加强对林业生态脱贫资金的监管,加强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对生态脱贫责任落实不力的,启动追责问责机制。严肃查处贪污、挪用、私分、截留、冒领扶贫资金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民主党派广泛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以及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各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四)加强舆论宣传。强化示范引领,树立典型样板,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州县生态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依托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典型示范、展览展示、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林业生态脱贫政策宣传,营造生态脱贫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赵龙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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