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人民政府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马政办发〔2018〕127号)文件要求,县政府文件清理第一阶段主要清理1990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的文件。通过两个月的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清理范围全面梳理出待清理文件目录,并按职责分工进行了分类,现交由各清理责任单位进行清理,请各责任单位按照标准及时开展清理工作。
一、梳理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清理范围全面梳理出待清理文件目录共4169件,按照“谁起草,谁提出初步清理意见”的原则,需返相关职能部门清理的共212件(见附件)。
二、清理标准
纳入清理范围的文件,按照以下标准清理:
(一)主要内容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的;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关文件已废止的;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关文件所涵盖的;与国家、省及我县现行政策相抵触的,应宣布废止。
(二)主要内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关文件已失效的;适用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满的;已不适应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其他不需要继续执行的,应宣布失效。
(三)部分内容同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关文件不适应、不一致的;部分内容明显不适应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文件之间明显不协调、不衔接或者相互矛盾的,应予修改。
(四)其他依法依规需要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的。
三、工作要求
(一)各清理责任单位要集中力量逐件审核对照清理标准,逐件提出拟宣布失效、废止、修订或继续有效的清理意见,以及该清理意见是否适宜对外公布的建议。
(二)各清理责任单位的清理意见要经过领导班子讨论形成记录,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请各责任单位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清理结果纸质、电子版(不加盖印章)各一份,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夏时润,联系电话:0876—7469789,电子邮箱:mgxfzb@126.com 。
附件:1990-2016年度政府文件(部门)清理统计表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