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
“十二五”以来,马关县以“打基础、调结构、强素质、提质量、保平安、创特色”为根本要求,凝聚发展合力,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全力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步伐。“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是实现马关教育追赶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把握新机遇,应对新挑战,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云南省发展规划条例》《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云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文山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文山州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马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国家和省、州、县有关教育改革发展重要政策、专项行动计划等,顺利实现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目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十二五”教育发展的成效和经验
“十二五”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优先研究教育工作、优先规划教育事业、优先安排教育项目、优先保证教师配置、优先保障教育经费“五个优先”教育发展战略,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深化改革,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不断提高,全县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一、主要成就
(一)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从2012年开始,县级财政每年新增教育投入1500万元。2010年,全县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2.84亿元,2015年达到6.85亿元,年均增长26.6%。“十二五”以来,共争取教育项目建设资金4.2亿元,新建校舍27.3万平方米,19.9万平方米D级危房全部排除,全县校舍面积总量由2010年的43.364万平方米减少到2015年的34.0447万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普通高中由18.7平方米增加到20.21平方米、初中由13.22平方米减少到9.05平方米、小学由7.16平方米减少到5.73平方米、中职由3.57平方米增加到4.69平方米;生均图书普通高中由10.1册增加到10.7册、初中由21.97册增加到25.2册、小学由13册增加到19.55册;教学辅助设备、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功能设备等不断完善。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先后争取上级资金2961万元,县级自筹804万元,融资4500万元,先后配备学生计算机5210台,建成195个计算机教室,1369个多媒体数字教室,27套视频会议系统、21套数字录播系统,17套网络评卷系统,以及教育城域网、校校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基本实现教学趣味化、管理信息化、办公便捷化、培训网络化、会议视频化“五化”目标。教师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2015年,有在职在编教职工3577人,其中特级教师2人,全县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普通高中达98.30%、职业高中达82.80%、初中达98.40%、小学达99.95%、幼儿园达99.56%。有1人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德育课教师”称号,1人获得“第五届云南省道德模范”称号,有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93人。承担省州级教育科研课题9个,编辑出版《感悟教育》、《知礼明孝向善》、《教也乐学也乐》3本教育书刊。
(注:2014年、2015年,我县大量拆除C级、D级危房,未及时全部重建相应校舍,造成全县校舍面积总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校舍面积统计数降低。)
(二)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教育活力明显增强。办学模式不断创新,学前教育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义务教育以寄宿制为主要载体,办学规模适度集中;普通高中引进文山州一中合作办学;职业教育稳步推进校校联办、校企联办的办学模式。学校布局不断优化。撤并学校45所,进一步解决了学校规模小、成本高、效益低、质量差的突出问题。考核奖励机制不断激活。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大奖惩激励力度,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进一步理顺政府、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完善学校内部管理,逐步构建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积极探索管、办、评分离的教育治理制度。教育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按照“兜底线、保基本、上水平”的要求,推进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积极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和“农转城”学龄人口入学的服务和保障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县特殊教育学校建成投入使用,保障残疾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惠民政策全面落实,教育管理得到加强。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营养改善计划全面覆盖,学前教育困难家庭儿童补助、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助学金政策有效实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贫困学生资助等措施切实落实,社会爱心救助持续有力,形成了由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程无缝学生资助体系。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我县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升学考试等惠民政策得到落实。教育督导体制不断深化,督导机制不断完善,覆盖了各级各类教育,建立了教育督导评价基本制度和督学责任区制度,开展了现代教育示范学校评估。以“校财局管”为主的经费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县教育收费逐步规范,中小学学业负担得到减轻。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强校带弱校等学校互助模式稳步推进。学校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先后创建了124所平安校园,其中:省级“平安校园”5所,州级“平安校园”21所,县级“平安校园”98所;创建州级“无邪校园”156所。
(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得到落实,育人质量不断提高。坚持党建引领、立德树人,党的教育方针得到有效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融入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德育载体不断丰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公民基本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等有力实施,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得到落实。“文明学校”创建成果丰硕,全县先后有省级“文明学校”7所、州级“文明学校”36所。国家课程全面落实,素质教育进一步推进,体卫艺教育得到加强,现代教育教学手段逐步普及,学校管理理念、教师教学理念不断更新,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不断改进。全县有一级高完中1所,一级幼儿园2所,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1所,州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2所。义务教育毕业生合格率达100%,普通高考上线率保持在92%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五)现代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在坚持抓好基础教育的同时,切实抓好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和民办教育,推进各类教育均衡发展。学前教育发展瓶颈实现新突破。以省确立的2011年“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县”建设为契机,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步伐,新建乡镇(村)幼儿园9所,县级幼儿园1所。2015年,共有幼儿园56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从2010年的21.8%提高到2015年的64.5%,3—5周岁幼儿入园(班)率从55.27%提高到81.19%。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实现新提高。积极采取依法控辍、责任控辍、教改控辍、帮扶控辍等措施,着力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切实巩固提高“两基”成果。2015年,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99.87%、105.5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83.97%。普高教育稳步发展。引进文山州一中就马关县一中高中教育实行合作办学,强化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教育科研,制定奖励政策,吸引优质生源,高中教育质量逐年提升。2015年全县高考上线率94.63%,比2010年的88.55%提高6.08个百分点;600分以上有3人(含照顾分),在全州排名第四。职业教育得到拓展。积极创新办学模式,采取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县乡联动的办学模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从2010年的56.32%提高到2015年的67.85%。大力扶持民办教育。在贷款贴息、教师派助、贫困学生资助、工勤安保人员配备等方面扶持民办教育发展。2015年,全县有民办学校16所,教师393人,在校学生5433人。特殊教育步入正轨。县特殊教育学校于2011年5月开工建设,2013年9月投入使用,2015年,全县残疾儿童入学率达81.5%。民族教育、成人教育、老年教育都得到相应发展,终身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42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25年。
二、基本经验
回顾五年来的发展历程,主要总结如下基本经验:
一是必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要充分发挥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作用,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二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要紧紧瞄准制约教育发展的根本性矛盾和问题,突破思想观念的桎梏,大胆尝试和实践,改革体制和机制,创新途径和方法。
三是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要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统筹教育发展的各要素,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的发展观,克服急功冒进、片面发展的问题,促进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四是必须坚持育人为本。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把握正确的发展方向,着力于全面提高各民族文化素质,培养适应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
第二节 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面临的形势
综合分析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国家政策走向和我县教育发展的实际,我县教育发展将面临以下基本形势:
——发展环境更加优越。随着党和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等重大决策部署,“一带一路”等重要外交和国际区域合作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国将进入一个更高层次的、健康平稳的发展阶段,政治环境更加清明,经济发展更加稳健,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入实施,教育重大政策将陆续出台并落实,教育投入将保持稳步快速增长,教育惠民政策实施的范围将逐步扩大、标准将逐步提高,重大建设项目将不断实施。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开发和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规划、左右江革命老区开发规划的实施,以及国家边疆民族政策的支持,为我县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全县经济社会将保持中高速增长,教育保障能力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发展任务更加紧迫。按《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确立的目标,到2020年,民族地区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民族地区学前两年、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80%、70%;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实现标准化,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努力消除因贫辍学现象,基本实现县域内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普职比大体相当,中职免费教育基本实现;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不断增加,高考录取率不断提高,学科专业结构基本合理,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显著提升。按省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度规划,我县已在2017年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目标,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的不断贯彻落实,各领域改革举措陆续实施。省委、州委、县委先后发布了重要改革举措规划(2014-2020年),改革任务内容、时限都相当明确,工作督促检查问责力度不断加大。同时,其他地区教育改革探索已显现不断加快、不断深化的趋势,成果也层出不穷。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更加显得时不我待。
——发展差距依然明显。全县教育发展水平总体上处于基础比较薄弱、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状况,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人民群众的需求以及先进发达地区相比,我县教育差距依然非常明显,依然处于相对落后的地位。2015年,全县教育主要发展指标与全国、全省、全州平均水平相比,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5个百分点,略高于全省、全州平均水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03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9.33个百分点,略高于全州平均水平;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15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2.25个百分点,略高于全州平均水平。教育资源配置、学校管理水平、教育教学水平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差距,中等职业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满足不了需要。此外,普通高考本科上线率、录取率,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都存在较大差距。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主要问题。一是教育普及水平不高。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仍处于较低水平,2015年底仍有2个乡镇没有幼儿园、4个乡镇无公办幼儿园,农村学前教育依然薄弱。义务教育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差距较大,学额巩固不足;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不大,专业结构不合理。二是教育资源不足。校舍总量不足,功能校舍缺乏,改善办学条件任务艰巨。教育资源配置总体水平不高,优质教育资源紧缺,城区现有公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资源与人民群众需求供需矛盾突出,城区学校“入学难”、“大班额”问题日益凸显。教师队伍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专业学科专任教师配备不足,教师专业化水平总体不高。学校校医、宿舍管理人员(生活指导教师)、食堂工勤人员和安保人员等后勤人员配备不足。三是办学水平不高。学校办学理念更新不足,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较低。高中阶段学校缺乏竞争力,等级学校数量少,教学质量不高,综合评价在全省、全州排名靠后。中职学校办学模式、教学模式转变不到位,课程结构单一,办学规模不大,发展后劲不足。
(二)主要困难。一是经费投入不足。虽然国家和省州投入加大,地方经济状况逐步好转,但由于发展滞后、基础薄弱,县财政投入仍然困难,资金缺口仍然较大。二是受部分群众落后的思想意识和就业观念等方面的影响,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困难、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困难在一定时期内将仍然存在。三是优质教师引进不足,教师专业素质难以在短期内全面提高。四是受社会人才观、就业观和对优质教育的期望,以及陈旧教育教学观念的影响,素质教育推进难度较大,学生学业负担重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全面解决。
第二章 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始终,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以“坚持改革不停步、创新发展求跨越、推进均衡促公平、强化管理提质量、科学发展上水平”为工作思路,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适应和引领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第二节 发展原则
(一)坚持发展为民。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教育改革发展的宗旨,加大教育普及力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使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县各族人民,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平等地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切实感受到教育发展带来的实惠,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
(二)坚持育人为本。牢牢把握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全面提高人口文化素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坚持科学发展。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完善国民教育体系,为全民提供门类更加齐全、机会更加充分、渠道更加便利的教育服务。统筹教育规模、结构、效益和质量,在扩大规模的同时,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质量。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学校布局规划及建设,教育运行体现绿色理念。
(四)坚持依法治教。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发展教育,运用法治方式处理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问题,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治教的氛围,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形成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基本制度和规范,提高教育法治化水平,努力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五)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县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基本普及特殊教育,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5%以上。成人教育、老年教育健康发展,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完善。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0.5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2.8年。全县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教育整体发展水平达到全国、全省平均水平,达到全州中上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三章 主要发展任务和工作措施
第一节 全面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增加教育有效供给
一、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坚持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以农村幼儿园为重点,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推进办园主体多元化,努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到2020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班)率达89%以上,实现人口集中的村委会有1所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启动县第二幼儿园建设,新创建1所省级示范幼儿园。
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服务网络,构建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体系,提供“广覆盖、保基本、多形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稳步发展公办幼儿园,逐步扩大覆盖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代付租金、减免税费、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安排专项奖补资金、优惠划拨土地、公建民营等方式,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满足家长不同需求。
全面提升保教质量。深入实施《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导体系,深入开展幼儿园等级评估,推动幼儿园管理规范化,不断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有效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发挥示范性幼儿园在教育理念、队伍建设、家庭指导、科研引领、社区早期教育等方面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形成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覆盖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指导和服务网络,促进学前教育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专栏: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0年11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提出了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并要求编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13年,实施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年,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主要目标是:到2017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左右,在园(班)幼儿人数达1.05万人。 2018-2020年,实施第三期行动计划,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0%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班)率达89%以上,在园幼儿达1.25万人。 |
二、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2017年,全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顺利通过了国家审核认定。到2020年,县域内学校之间差距明显缩小,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符合国家办学标准,办学基本条件、校园环境、教师素质、管理水平大体相当,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城乡教育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办学条件均衡。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就近入学原则,进一步优化中小学布局。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投入,积极拓宽经费来源渠道,教育专项资金重点向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城乡、校际教育差距。积极应对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城镇教育资源紧张的问题,加强城镇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启动县第五小学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基本达标,县镇“大班额”基本消除,基本实现教育装备的标准化和管理信息化。到2020年,实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6%以内,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8%以内。
促进师资配置均衡。解决农村部分学科教师紧缺问题,重点为老、少、边、穷地区培养和补充紧缺教师。探索骨干教师常态化培训模式,培养和塑造一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校管理干部。建立中小学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制度、走教制度,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和边远地区任教。
全面促进教育质量均衡。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探索实施学区化管理、城乡学校捆绑、学校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的办学体制和管理模式。以优质学校资源优势和品牌效应为依托,加大优质资源辐射力度,提升薄弱学校、小规模学校的办学水平。构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数字化资源填补教育差距。通过结对帮扶、联合带动,以好带差、以强帮弱等多种教育对口帮扶形式,利用城市优质学校的管理理念、资源和文化等优势,带动农村学校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使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快速提升。
积极保障平等教育权利。完善特殊群体保障制度和关爱体系,完善和落实“免、补、助、奖”全方位学生资助体系,依法保障残疾少年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留守少年儿童、单亲少年儿童平等接收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让每一位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实行招生公开制度,严格实行划片招生。
强化控辍保学工作。严格落实“双线六长双挂”目标责任制(双线:政府一条线,教育部门一条线;六长:县长、乡镇长、教育局局长、校长、村长、家长;双挂:教师和建档立卡户挂联干部),层层压实责任,健全依法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坚持“四不办理”原则,完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学生辍学预防、监测、报告和劝返工作,构建良好的教学关系,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防学生辍学。
专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等三个方面。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调查作为评估认定的重要参考。归结起来,就是“一个门槛、两项内容、一个参考”。 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标准: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10项基本标准必须有7项及其以上达到合格标准;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系数小学<0.65,初中<0.55;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得分达85分以上;公众满意度调查得分达85分以上。 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程序: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实行4级评估,即县级自评、州级复评、省级评估、国家审核认定。 |
三、促进普通高中发展
稳步扩大普通高中规模。实施普通高中建设工程,通过新建、改扩建、鼓励联办、民办等方式,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资源。完成县第二高级中学建设,进一步改善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到2020年,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达6600人以上。
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全面提升普通高中办学层次,加快推进县一中晋升一级二等完中建设工作,推进特色高中创建工作。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关注结果与重视过程统一的原则,对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发挥评价对学校教学的正确导向作用。努力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缩小与发达地区和全省、全州平均水平的差距。
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落实新课程改革方案,加强选修课程建设,开齐开足课程课时,积极应对高考改革。推动以校园足球示范带动校园田径、篮球、排球等其他体育运动项目发展,促进学校在全面建设德育、智育、体育、美育课程中走特色发展之路。围绕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全面开展课程、教学、管理等系列改革研究和准备,开发校本课程,开设生涯规划课,实施综合素质评价,重视教材应用研究和教学方法改革,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转变,探索实行“选课制”、“走班制”和“学科制”等新型教学组织形式,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紧密对接。
鼓励创新型人才培养。深入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开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建立创新人才培养与实践基地,加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创新教学方法,提高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能力。建立学生个人生涯规划指导制度。
四、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逐步建立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结构规模合理、产教深度融合、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内外发展环境优良、体现终身教育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职业教育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健全职业教育“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的宏观管理。健全现代职业学校制度,扩大并落实职业学校在人事管理、教师评聘、资源配置、收入分配、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创新激活公办职业教育办学机制,鼓励和支持公办职业学校与县外知名学校、企业合作办学。推进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省关于合并招生专业大类要求,严格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制度。促进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双轨推动、双向推进,合理引导学生进入职业教育。探索实施在八、九年级学生中开展就读职业学校预登记制度,通过开设“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课等方式开展职业教育。完善学生在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院校之间转学、升学的通道;对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一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到2020年,全县有中职在校生4600人,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
加强现代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引入职业教育技能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核心技术标准,加强专业链与专业群建设;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产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打造优势特色专业群;完善教学标准,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吸纳最新产业技术成果。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强化常规教学规范管理,推行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创新教学方式,深入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充分运用信息技术营造真实职业环境,倡导仿真模拟教学。加强教育科研及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双师型”教师培养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学校教学水平与教育质量评估体系。按照“一县一品、一校一特”的思路,培育特色骨干专业,打造“特色职校”。到2020年,建成2个以上特色或骨干专业。
推动校企合作深度融合。鼓励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建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促进技术技能的积累与创新。鼓励中等职业学校采用“1+1+1”模式(第1年在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第2年在州职教园区的职业院校、省属职业院校或省外联办学校,第3年在校外顶岗实习)培养学生。鼓励校企合作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培养,建立健全学生实习实训制度和实习责任保险制度。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完善学徒培养相关标准和制度,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具有特色的现代学徒制。重视“三校生”考试。
五、积极发展特殊教育
健全和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特融合,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全县适龄视力、听力、智力3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3类残疾人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40%以上,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人都能接受高等教育,残疾人就业能力及水平明显提升。
建立教育、民政、卫生和残联部门协作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机构以及社区、家庭开展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康复训练和早期教育。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开设附属幼儿园或学前班(部)。建立实名登记的0-16岁残疾儿童少年档案,建立残疾儿童发现、报告、诊断、评估、初期安置、实施教育等完整的教育服务体系,实行“一人一案”,逐一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做到全覆盖、零拒绝。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要积极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举办残疾人高中教育部或职高班;普通高中要积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并帮助其完成学业;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随班就读、成人教育和远程教育等形式,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成人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实施国家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完善特殊教育课程体系。注重缺陷补偿和潜能开发,培养残疾学生积极全面融入社会意识、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和职业技能。开展“医教结合”实验、送教上门和随班就读改革试验工作,建立特殊教育服务网络。加强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落实特殊教育教职工各项待遇。
六、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推进新型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开发城乡社区教育资源,创新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终身学习通道。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完善学习者学分积累、转换与认证制度,实现不同类型继续教育学习成果的互认与衔接。开展成人远程网络教育。积极发展老年教育,办好县老年大学。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支持民办教育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建设。依法规范社会培训机构的审批、评估、资质认证,建立年检、统计制度,确保各类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运行。
大力发展终身职业教育。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大力发展各类非全日制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完善企事业单位职工培训制度,使一线劳动者接受可持续的技术技能训练。发展社会化职业培训机构,在劳动力市场框架内提供多样性的职业教育培训服务。面向残疾人、失业人员和退役士兵等群体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
七、积极推动教育脱贫攻坚
夯实建档立卡学龄人口信息、办学条件、师资配备的基础,突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控辍保学的重点,筑牢学生资助、兜底招生的保障线,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没有因贫辍学或升不了学的情况,确保贫困退出教育指标达到考核标准,实现“人人有学上、个个有技能、家家有希望”,促进教育强民、技能富民、就业安民,促进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
县、乡、村三级分别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学龄人口信息库,精准识别和录入(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建档立卡贫困户各学龄段人口信息,适时动态更新贫困对象信息。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对建档立卡户辍学学生,实行“一人一案”精准控辍,做好劝返工作,实现100%复学。发挥教育资源优势,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扶贫,让贫困户掌握职业技能,实现增收脱贫。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州的各级各类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县级资助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加大国家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五年制高职专项计划、农村免费医学生、少数民族加分、少数民族预科等政策的宣传和指导力度,组织好招生和服务,让每位考生都能公平享受政策照顾;建档立卡贫困户初中毕业生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兜底招生,建档立卡贫困户高中毕业生实行高职院校和一年制中专兜底招生。加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力度,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扶持和岗位信息。围绕省、州脱贫规划,对年度规划脱贫的乡镇、村开展教育脱贫指标完成情况的核查,确保教育考核指标达标。
第二节 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一、改革资源配置方式,促进教育公平
统筹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建立公共教育资源公平合理配置的工作机制和约束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和学校标准化建设,使城乡各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并向优质化发展。加快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努力解决学校布局不合理、学位紧缺、大班额问题;农村学校满足适度集中、就近入学需要,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改革完善教师管理体制。健全编制动态管理机制,解决幼儿园教师编制不足、师资紧缺问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解决中小学、幼儿园后勤、安保人员不足问题。完善以县为主的教师管理体制,实行“县管校用”。完善职业学校教师选聘培养机制,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在学校与企业之间建立人才交流和互聘长效机制。
以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通过“互联网+教育”,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鼓励互联网企业与社会教育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数字教育资源,提供网络化教育服务;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学校购买服务”的新型教育服务供给方式,建立实名制、有组织、可控可管的教育管理和学习支撑平台。
二、改革人才培养机制,提高育人质量
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道德教育、社会责任教育和法治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信心。建设具有马关特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库,切实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贯穿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各领域。健全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全面发挥各渠道、各要素的育人作用。充分发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深入挖掘课程教材的育人作用。积极开展少先队和党团组织教育活动。广泛运用情境教学、现场教学、社会实践等方式,关注学生情感体验过程,引导和组织学生通过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自我教育。加强网络环境下的德育工作,强化网络阵地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学生全面理解、正确对待重大理论和社会热点问题,增强是非辨别能力。充分发挥教师对学生的言传身教、行为引导作用,充分吸纳社会公众榜样人物和积极力量支持参与学校德育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推进校外教育,指导家庭教育,探索形成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全面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构建党建元素、教育元素、文化元素、法治元素等相融相谐的校园文化环境,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加强学校环境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实现校园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推进“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建设,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建设特色校园文化。推进戏曲、书法、高雅艺术、传统体育等进校园,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开设中华文化公开课,举办“少年儿童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等系列教育活动。规范校园网络行为,合理引导和严格管控校园网站、贴吧等公共网络平台。整合利用资源,实行学校和社会文化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将优秀的地方民族、历史、革命文化资源引入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抓好乡村少年宫建设和管理。
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卫生、艺术、美育教学。探索建立学校体育工作奖惩机制。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定期发布学校体育工作报告。推进学校体育课程改革,探索学校体育课余训练和竞赛新机制,健全学生运动技能等级评价标准,完善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积极推进校园足球试点工作。构建学校体育风险管控和纠纷调处机制,保障体育训练的开展。保证艺术教学资源基本配置,加强农村学校艺术教育特别是民族文化艺术教育。建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学校艺术课程标准,加强艺术课程建设,完善艺术教育督导评估机制和考核制度。优化体育、艺术教育师资配备,重点配备补充农村艺术和体育师资缺口,探索建立符合体育、艺术教学特点的教师考核办法和职称评定办法。
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完善课程体系,积极开发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落实各学科课程标准,发挥课标在教材、教学、评价、考试等环节中的统领作用。继续推动教学方式、学习方式变革,推广自主学习、探究式学习、实践教学等,狠抓教学常规,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与效率。完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建立学生成长记录,重视成长性评价。开展中小学“绿色评价”,将课业负担、学习效率、能力培养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减负的机制。开展学生课业负担情况监测,禁止学校增加课时、擅自加快教学进度、增加教学考试难度。
深化教育科学研究。加强教研机构建设,提高教研能力和水平,创新教研发展,推进“以研提质”。改善教研工作条件,改革教研员选拔办法,力争县教研室达到省一级教研机构标准。完善管理制度和激励竞争机制,鼓励支持教育科研人员和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对教育科研成效突出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创新发展模式,建立教育科研实验基地,开展精准施教、同课异构、示范课、研究课、送教下乡活动,推进片区教研活动和交流。抓实“校本教研”,聚焦课堂教学改革,建构高效课堂,着力培养县、校二级“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
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省、州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和要求,积极推进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办法,探索建立小学和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控制跨范围招生,实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适时修订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实施办法,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和重要依据,继续实行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按一定的比例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办法,并逐步提高比例,完善全县择优招生、定向择优招生、特长生招生录取方式以及由招生学校进行必要的面试考查等多种招生录取方式,逐步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
三、改革教育管理体制,构建现代教育治理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一步贯彻实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系列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化执法力度。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县级教育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规范教育行政部门行政管理权力,完善、公开教育行政管理流程和内部工作程序,完善教育管理制度。切实开展教育重大政策解读。推进依法治校,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健全决策机构的职权,完善校内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校务公开,规范公开范围、内容和程序。建立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的法律顾问制度。创新教育普法的内容和形式,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切实增强法治教育实效。
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明确政府管理职责和权限,明确学校办学权利和义务,更好地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进一步扩大学校在教师招聘、岗位聘任、内部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激发学校更大的办学活力,同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和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学校依法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以章程为统领健全和完善学校规章制度。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教育。进一步落实民办教育优惠政策,探索社会力量通过独立办学、联合办学、委托管理、合同管理等形式扩大教育资源,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进一步完善民办教育公共财政资助制度,确保财政专项扶持。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完善民办学校办学监督管理制度。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权益,探索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教师标准购买社会保险,退休后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教师大致相同的待遇。进一步完善向民办学校派驻公办教师的工作机制,鼓励公办学校教师向民办学校流动。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依法享受教育、财税、土地等有关优惠政策。
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推动人才培养、教师交流、合作办学等对外合作深入发展,探索建立对外合作与交流的长效机制,积极支持对外合作办学和学术交流,鼓励支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与县外知名企业、学校合作办学,引进县外优质教育资源。
完善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方法,进一步理顺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关系,明确政府宏观管教育、学校专心办教育、社会参与评教育,按照决策、执行、监督各主体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支持的原则,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遵循“把脉问诊督常规、切中要害推课改、立足鼓励话发展、突出重点抓评估”的督导方法,探索以学校自评为主、内涵发展为核心、规划评估为主线、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多方参与的发展性督导评估,进一步完善督学、督政、监测评估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加强督导评估结果的应用,建立教育督导评估结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和复查制度,进一步完善督导问责制。探索邀请新闻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络名人、社会达人和离退休的教育专家以及教育管理名师等为特邀督学,作为社会第三方参与学校评价工作,实行第三方机构参与教育监测评估制度。
构建学校安全保障体系。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加大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大学校安全工作投入,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推进安全精细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普遍推行公安部门领导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模式,推进校园警务室建设。继续深化后勤改革,加强对学生食堂、学生宿舍(公寓)的日常管理;实施“校园安全标准化”工程,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依法、规范、有序的学生伤亡事故处理制度,切实保障学生、教师的人身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创新学生保险机制,避免“校闹”问题发生。
第三节 全面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根据“十三五”时期人口发展及各阶段学龄人口预测、结合全县城镇化发展进程、人口流动趋势,依据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目标、国家和省、州校舍建设和设备配置标准,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十三五”时期,全县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项目总投资216730.38万元,其中:校舍建设35.6581万平方米,投资92655.65万元;运动场建设41.6664万平方米,投资44909.38万元;附属设施投资71150.85万元;购置设施设备326372套(册),投资8014.5万元。
一、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需增则增、宜并则并”的原则,适度集中办学,优化各级各类教育体系和空间布局。从2016年至2020年,全县将撤并学校15所,其中:小学14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保留并改扩建153所,其中:幼儿园30所、小学105所、初中1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普高1所、职高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新建57所,其中:幼儿园53所(乡镇幼儿园7所、村级幼儿园46所)、小学2所、初中1所、普高1所;迁建13所,其中:幼儿园12所、小学1所。到2020年,全县公办学校将由2015年的181所规划调整为223所,其中:幼儿园95所(县级幼儿园2所、乡镇级幼儿园16所、村级幼儿园77所),小学108所、初中1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普通高中2所、职业高中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同时,保留现有民办学校(幼儿园)19所。
二、完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任务,在2017年内完成所拆除D级危房的重建任务的基础上,2-3年内完成B、C级校舍的加固改造。投资5734.99万元,维修改造校舍3.079万平方米,运动场1.326万平方米。按照“明确责任、统筹实施、建管并用、完善制度”的基本原则,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完善校舍安全预警机制,建立校舍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制定校舍安全隐患排查规划,严格校舍安全项目管理,健全校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新增不安全校舍及时发现并排除、新建校舍达到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要求。
三、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统筹实施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中西部农村初中改造等工程,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满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要。依据《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建设标准》,按照“保基本、兜网底、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预计投资13267.37万元,实施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建设校舍5.5074万平方米,运动场7.394万平方米。投资340万元,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设校舍0.17万平方米。投资20000万元,启动马关县第五小学项目建设,建设校舍3万平方米,运动场2万平方米。逐步加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县级投入力度,完成校舍、运动场及附属设施建设,偿还垫支贷款。力争到2018年底,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宿舍、床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寄宿学生每人一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求得到基本满足;村小学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县镇大班额基本消除,逐步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到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达到基本办学标准,学校各项设施设备配备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加快推进幼儿园建设
继续以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广覆盖、多形式”的原则,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投资67188.02万元,加快推进“一村一幼”建设项目,启动马关县第二幼儿园和马白镇幼儿园建设,规划建设园舍共9.0017万平方米,运动场12.4864万平方米。
五、加快普通高中学校建设
继续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建设项目”,整合实施普通高中攻坚计划。投资30000万元,新建马关县第二高级中学,建设校舍5万平方米、运动场3万平方米,并建设围墙、大门等附属设施,配备相应设施设备。
六、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
投资20000万元,迁建县职业高级中学,完善设施设备,改善办学条件,使校舍建筑面积、教学实习实训仪器设备等指标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七、加快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和教育信息化
根据《云南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到2018年底,按教育部新颁布的标准补齐仪器设备;到2019年底,从用房布局合理、室内设施齐全、管理人员到位、教学开展正常几方面,建设好各功能教室和少队室;到2020年底,各学科功能教室实现规范管理、教学进入常规化,形成学科仪器设备随教材、市场变化及使用破损的补充购置经费保障机制。
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县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县教育局及乡镇中心学校、中学建成局域网(校园网),有效提升学校出口带宽;所有中小学校全部配备计算机网络教室,所有教学班级全部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基本满足日常教学需求。建立县级教育信息数据中心,实现教育基础数据的“伴随式收集”及与国家、省、州数据平台的互通共享;建立电子校务平台,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立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平台和共建共享应用与服务体系,为学习者享有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提升教育信息化支撑教育教学的水平;培育数字教育资源服务市场,探索购买资源服务费用的机制,保障基础性数字教育资源的供给;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信息化教学推广活动,推进“三个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充分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教师职前、职后相衔接的信息技术教育与培训,90%以上的教师能够熟练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到2020年,全县所有中小学校都开设信息技术课程,中小学生普遍具备获取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信息和应用信息的能力。依托区域教育云和智慧校园应用系统,建设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个人及机构网络学习空间(如学生空间、教师空间、教研空间等),真正实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八、加大农村教师宿舍建设力度
到2020年,结合全县农村中小学区域优化布局调整工作实际,按照“安全、实用、经济”的原则,投资200万元,建设农村教师宿舍0.14万平方米,并配置相关设施设备,进一步改善农村教师住宿问题,稳定教师队伍。
第四节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塑造高素质专业教师队伍
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以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一、优化教师配备
统一城乡教师编制。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学点、村小学倾斜,重点解决教师全覆盖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创新教师补充渠道。在不突破编制总量的前提下,广开人才招聘渠道,加大招聘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将实施计划范围扩展到普通高中和学前教育。采取调剂编制配备、购买社会服务、“特岗教师”补充等多种形式,解决学前教育教师编制不足的问题。积极争取实施定向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着力解决农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紧缺问题。
二、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学术规范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师德考评方式,完善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三、加强教师专业化发展
重视教师培养培训。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及《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以乡村教师为重点,有计划地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教师参加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建立“国培计划”和省、州、县、校级培训互相衔接、互为补充,各有侧重的培训体系。认真落实教师培训“2510工程”,争取县级财政按教职工年工资总额的2%划拨用于教师培训,并将教育费附加的5%,学校公用经费的10%用于教师培训。加强校本研修的专业引领,鼓励探索“联片研修”模式,遴选一批校本研修开展较好、师资队伍较强的学校作为教师工作基地,以点带面、建立以县为单位的教师工作引领团队,形成点片、乡镇、县区范围的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建设好、管理好、发展好“名师工作室”,带动教师专业化发展。
注重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的培养选拔,造就学科骨干,培养一批涵盖各级各类教育的教学名师。大力培养学科建设领军人物及承担各级重大科研项目的高层次人才。
四、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促进城乡教师流动。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
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建立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切实提高新教师尤其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新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并逐步将依法举办的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纳入定期注册范围。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建立校长队伍培养制度,完善校长成长补充机制,形成视野宽阔、理念先进、素质全面、管理科学、结构合理的校长梯队。严格落实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严格校长资格条件,加大公开选拔校长的力度。实行校长负责制和任期制,完善校长考核奖惩制度。
五、提高教师社会地位
切实提高教师待遇,依法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落实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或岗位补贴,建立薪酬向乡镇、偏远、民族、贫困地区倾斜的机制,不断提高教师待遇。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健全教师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对乡村教师奖励制度,对连续在乡村任教达到一定年限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切实维护教师权益。维护和提高教师社会声望。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引导建立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努力激发和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终身从教。
第四章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不动摇,落实政府发展教育的主体责任,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建设优先满足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健全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制度。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规划的具体组织协调和实施,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全力支持,密切合作,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切实得到贯彻落实。建立教育咨询委员会,加强教育宏观决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二、增加教育投入
强化政府教育投入责任。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确保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比例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人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确保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全额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不低于50%,按土地出让总价款的2%计提教育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完善各类教育投入机制。把义务教育全面纳入政府财政保障范围。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政府与社会、受教育者个人或家庭成本分担比例,建立学杂费正常调整机制。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多方筹资加快基础能力建设。积极开拓金融、信贷、教育服务等筹措教育经费的途径。积极争取申请新增政府债券加大高中阶段学校建设。
强化教育经费管理和监督。建立教育经费统管机制,完善公共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学校财会制度、核算体系、会计队伍等方面建设,教育、财政部门共同加强对学校财会人员配备和培训,提高会计核算质量、经费使用效益和财务资产管理水平。加强公共教育经费使用监管,加大教育经费审计力度,提高经费分配和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
落实和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助学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州的政策,逐步提高农村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建立完善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杂费。建立中小学生营养监测机制,实施好农村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改善贫困学生营养水平。逐步完善面向特殊教育的资助政策。建立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奖励制度,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捐助和设立规范基金会等方式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各级各类教育。
三、强化监督检查
加强教育督导。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建立督学选拔聘任、督学资格认定、督学责任区督导制度。强化督导职能,坚持督政和督教督学并举、监督与服务指导并重,建立发展性、动态化的追踪问效督导机制。
加强监测评估。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跟踪监测。教育主管部门定期发布教育改革发展动态,收集编辑教育改革发展案例,及时总结各乡镇(场)、各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在实施规划中的经验教训,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进展状况,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媒体参与规划实施的监督。
四、注重舆论宣传
健全完善教育宣传工作机制,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力量。教育主管部门深入挖掘、大力宣传教育战线的优秀事迹,积极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发展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成功做法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先进典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认真组织本规划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各乡镇(场)、各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规划的举措和成效,鼓舞士气,凝聚力量,推动全社会为实现规划目标而努力。加强对重大教育政策的宣传与解读,支持媒体对教育事件的全面准确报道,形成共同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马关县“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规划表
2.马关县“十三五”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工程建设
任务表
附件1
马关县“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规划表
学段 |
主要指标 |
发展基础及预期目标 |
2015年 |
2020年 |
学前教育 |
学前三年毛入园(班)率(%) |
80 |
89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64.5 |
80 |
义务教育 |
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 |
99.64 |
100 |
初中阶段毛入学率(%) |
102.4 |
103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83.97 |
95 |
高中教育 |
普高在校生数(人) |
2775 |
6600 |
中职在校生数(人) |
1168 |
4600 |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67.85 |
90 |
特殊教育 |
在校生(人) |
266 |
350 |
入学率(%) |
81.5 |
95 |
其他 |
人均受教育年限(年) |
8.42 |
10.5 |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10.25 |
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