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政协马关县第十届二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18/11/16

马关县公安局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十届二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答复函

 

 

马玉学、恩代强、马正锋、王刚、权利、张椿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市社会生活污染、烟花爆竹污染等问题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噪音污染降低了居民生活质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社会满意度。由于噪音的界定、监管、查处难以及主管部门合力未形成等原因,马关县噪音污染问题难以得到根治。马关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提升全县社会安全感和满意度工作,针对你们的提案,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强化措施落实解决。一是积极组织开展调研。组织治安部门、城区派出所、巡特警大队、交警大队等开展城区噪音污染调研,积极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环保、住建、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会商,深入调查噪音污染源,共同研究治理对策。城区的主要噪音污染源主要为广场舞音乐、街道摊点喇叭、改装机动车、烟花爆竹、施工机械设备等。二是加强巡逻管控打击。县公安局在接处警规范中进一步明确了生活噪音扰民的处置要求,及时受理处置法律规定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噪音扰民行为。城区派出所、巡特警大队加强了城区社会面巡逻管控,对在日常巡逻中发现的深夜喝酒划拳音量大、广场舞音乐不按时停歇、酒吧音乐吧音量大、街面斗殴等噪音污染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依法打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于4月26日对使用发电机供电造成噪音扰民的四海一家宾馆进行了警告,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交警大队加强了机动车非法改装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查处非法改装摩托车排气管125起,机动车噪音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三是加强宣传监督。利用马关公安微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加强了环保、噪音污染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引导群众提高社会公德意识和预防治理噪音污染意识。同时,发动社区、村组、物业等基层组织,鼓励群众举报噪音污染行为、参与噪音污染治理整治活动,共同创造宜居环境。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环保、住建、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协作沟通,探索建立噪音污染长效预防、整治、打击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互补,实现无缝对接、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努力把马关建成“令人向往的生态宜居、休闲康养目的地”。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社会治理工作。

 

 

马关县公安局

2018年7月5日

         责任编辑:法制办  

关闭

上一篇:政协马关县第十届二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函
下一篇:政协马关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