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马关县
第十届二次会议第26号
提案的答复函
马玉学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乡镇集市黑“中草药”摊治理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提案中乡镇集市出现一些不法分子以出售“稀奇”、“珍贵”中草药为名,摆摊销售“中草药”,利用“药托”高额牟利,主要欺骗中老年和文化水平较低少数民族群众的行为。我局结合职能实际,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履职尽责,积极深入开展乡镇集市黑“中草药”摊治理工作。几个月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车辆13车次,检查相关中草药摊点53家次,农特产品店11家次,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共没收非法自制药品12批种,货值金额约12000余元。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采取中草药专项检查工作与中草药知识宣传并进的方法进行,利用乡镇赶集日对群众进行中草药知识宣传,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对摊主进行法律法规,药品知识宣传,提高摊主和用药群众法律意识,预防违法行为产生。二是对“稀奇”、“珍贵”中草药特产店进行依次排查,检查是否有假劣“珍贵”中草药,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理。三是对乡镇集市、集贸市场利用“药托”欺骗群众购买昂贵中草药的行为,联合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此次黑“中草药”摊治理工作本着净化我县辖区内中草药市场和不断规范中草药市场的理念,根据我县民族特点,注重少数民族聚居地和人口密集的乡镇集市进行中草药用药、购买中草药注意事项的宣传,突击检查,有效震慑违法销售中草药行为,提高了我县公众的用药安全意识和购买中草药的防骗意识,有效净化和规范了我县乡镇集市中草药市场。
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结合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将坚持不懈的开展此项工作,组织力量,把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我县公众用药安全,增强公众用药意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局改进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