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政协马关县第十届二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18/12/03

马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十届

二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函

 

 

王莉莎、吴杨翠、融启进、普明洲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乡(镇)计生服务管理职能的提案”,已交县卫计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计划生育管理职能工作划转乡(镇)卫生院负责”的问题。

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马关县始终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2006年以前,根据国家、省、州、县有关要求,马关县各乡镇(场)设置 “各乡镇(场)计划生育办公室”和“各乡镇(场)计划生育服务所”。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与技术服务按照要求,管理与服务实行分开,在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科学规范,设置岗位且配置到位;2006年8月,中共马关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机构改革的精神,印发《关于马关县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马发〔2006〕39号),不再单独设置计划生育办公室,设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2015年8月中共马关县委 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马发〔2015〕41号),马关县卫生局和马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整合成立马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3月,中共马关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指导发〔2014〕37号)、《中共文山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优化实施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的指导意见》(文编办〔2015〕127号)文件精神,印发《中共马关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优化实施县乡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的实施意见》(马编办〔2016〕30号),明确规定乡(镇)计划生育行政管理职能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即由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接,负责辖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证件审核办理及发放、违法生育调查处理、流动人口管理等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入乡(镇)卫生院,并加挂“乡(镇、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负责辖区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而你们提出的“将计划生育管理职能工作划转乡(镇)卫生院负责”的问题,既不符合上级的机构改革精神,又不利于基层卫生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与国家、省、州、县机构改革相冲突,故不能将计划生育管理职能工作划转乡(镇)卫生院负责。

二、关于“若将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划转乡(镇)人民政府,建议恢复计划生育管理中心,将原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从事计划生育管理职能的人员及编制划转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和使用”的问题。

根据《中共文山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优化实施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的指导意见》(文编办〔2015〕127号)、《中共马关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优化实施县乡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的实施意见》(马编办〔2016〕30号)和《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职能职责的通知》(马政办发〔2017〕81号)明确规定: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由乡镇(场)人民政府负责,各乡镇(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计划生育工作亲自抓、负总责,要及时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为本辖区计划生育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对辖区村(居)民委员会、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计划生育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落实计划生育责任。由于原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且人员均为事业单位人员,没有行政编制和行政管理权限。故“若将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划转乡(镇)人民政府,建议恢复计划生育管理中心,将原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从事计划生育管理职能的人员及编制划转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和使用”。既不符合上级的机构改革精神,也不利于基层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关于“乡镇社会事务办人员及编制少、承担工作量多等问题”的建议。

鉴于乡(镇)社会事务办人少事多,工作压力大的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积极研究,2018年5月,制定印发了《马关县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马办发〔2018〕63号),明确指出“研究解决制约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每年按全县实有人口(含常住人口和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人均1元计算,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明确乡(镇、场)社会事务办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构,并明确工作人员和责任,继续保留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并加强管理和适当提高待遇”。关于人员与编制问题,欢迎各位委员向县编办提出具体的意见和提案,以确实解决乡镇社会事务办人员不足、工作压力大的问题。

感谢各位委员对卫生计生事业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希望各位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利我们改进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马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法制办  

关闭

上一篇:政协马关县第十届二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答复函
下一篇:政协马关县第十届二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