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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民族宗教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18/11/30

 

周忠竹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将八寨镇芦差塘村委会上岩脚村小组列入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八寨镇芦差塘村委会上岩脚村小组经过前期规划、申报,已被列为2018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建设点,根据《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马政办发〔2018〕93号)要求,项目专项补助资金80万元用于八寨镇芦差塘村委会上岩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目前,根据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待项目规划方案上报审批后由八寨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预计2018年底实现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贫困村寨基础设施及经济发展难题,希望在各位代表的关心支持、帮助配合下,组织和带领各族群众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在国家扶持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共建美好家园,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形成经验、示范全省,使项目村成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生动实践和引领标杆。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马关县民族宗教局

2018年6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 俊 18987648144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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