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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寨镇人民政府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18/11/30

 

周忠竹代表:

提出的“八寨镇芦差塘村委会芦一、二村安装太阳能路灯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乡村路灯是乡村的眼睛,是重要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之一,是村民夜间和起早出行的安全措施之一,近年来,镇人民政府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支持,切实加大新农村建设力度,各项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为居民生活提供了方便。

八寨镇芦差塘村委会芦一、二村共有农户244户1036人,常住人口968人,是芦差塘村委会和芦差塘小学的所在地,出行群众和学生较多,群众对安装太阳能路灯愿望强烈。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路灯安装工作,经镇人民政府与有关企业对接,因太阳能面板、蓄电池、控制器等主要部件规格标准和灯杆高度材质的不同,每盏太阳能路灯安装的价格从3600元至9000元不等,即使按照每盏最低价3600元计算,45盏投入需16万元,但目前镇上无相关项目支持,下一步,镇人民政府将结合城乡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建设,积极申请,争取尽快实施。

望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能更好地为民服务,改进政府工作。

 

 

 

八寨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祯飞 0876—7430159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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