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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民政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18/12/03

 

山发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一村一公墓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县殡葬改革的不断推进,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总体发展水平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做好公墓建设是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推进殡葬改革的需要,目前我县已在加快公墓建设,根据《文山州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文政发〔2017〕68号、《马关县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马政发〔2016〕140号)文件精神,各乡镇(场)要根据辖区内人口数量及分布状况、地域情况、交通状况等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将乡镇级公益性公墓、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每新建一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在州财政补助40万元的基础上,县级财政每个补助60万元;每新建一个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由县级财政每个补助40万元。

对于公益性公墓建设,乡(镇)人民政府是要根据总体规划,人口数量及分布状况、地域情况、交通状况等统筹安排的,你所提的“一村一公墓建设的建议”,提得很好,很切合农村实际,但目前县级财政资金有限,上级又没有给予补助资金,暂不能执行。但我们一定积极向上反映,争取得到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争取尽快解决你所提出的问题。

感谢您对公墓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殡葬改革工作。

 

 

马关县民政局

2018年5月2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全波 7123316)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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