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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办发〔2019〕35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马关县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9/01/31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196号)及州委、州政府关于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有关文件精神,加强马关县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马关县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何昌娥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付坤林 县人民政府副处级干部

杨智斌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成 员:朱开生 县国土局局长

杨 卫 县安监局局长

刘跃德 县水务局局长

陈胜应 县教育局局长

刘兴奎 县民政局局长

田孟梅 县财政局局长

陈明帅 县住建局局长

蔡光超 县文广体旅局局长

龙玉祥 县卫计局局长

杨朝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 凡 县公安局副局长、消防大队大队长

高中秧 马关供电局局长

各乡(镇、场)行政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由赵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刚同志兼任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制定全县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重要文件,定期召开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会议,安排部署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研判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形势,协调解决全县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加强与各乡(镇、场)、县直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相关要求

请各级各部门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196号)文件精神,结合《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群租房(出租屋)、“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马政办发〔2018〕331号)文件要求,扎实抓好马关县群租房(出租屋)、“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附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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