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社会和法制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整治规范夜市摊点 、酒吧经营秩序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马关县城一直以来无夜市专业市场,夜市烧烤摊点零星分布在城区各路段,主要集中在人流量较多的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和居民区周边,噪音扰民、油烟扰民问题较为突出,夜宵烧烤摊点管理困难。根据市民消费习惯,集中规范夜市烧烤难以开展。为有效解决市民生计和市容市貌整洁问题,城区夜市摊点管理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关注民生,规范管理”的原则进行,主要清理整治主干道及重点区域流动烧烤摊,并对市民反映较为突出的零散烧烤摊(店)进行查处整治。目前,对县城区夜宵摊点管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与夜市烧烤摊点业主签订责任书,要求业主摊点摆放整齐,设置垃圾容器,不得乱排放污水,并在摊点显要位置设置12:00后禁止大声喧哗的提示牌,避免噪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二是加大城区夜市摊点规范管理力度,主街道严禁夜市烧烤摊点占道经营,背街小巷夜市摊点采取标线规范管理方式进行管理,要求在标线范围内规范经营。三是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查处夜市摊点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共清理整顿夜市烧烤摊点71起,与违章占道夜市摊点业主签订责任书95余份,对违章占道乱摆设摊点发放《整改通知书》62份,对占道经营摊点现场通知整改24起;清理占道物品45起,其中已拆除占道雨棚12起、摊架和桌椅24个、烧烤棚9个;取缔噪音扰民严重的夜市摊点11个。四是马关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结合110接处警及城区巡逻防控工作,加强对城区林海路、步行街、电力小区路段、小吃街、车站转盘、锦业时代广场等重点夜市地段的管控,对群众投诉率高的夜市摊点及酒吧老板进行劝阻说服教育,要求其设定经营时限,晚22时后夜市摊点禁止划拳及大声吵闹,酒吧晚22时后禁止大声播放音乐;在巡逻防控过程中发现并制止,对少数不听劝阻及多次被投诉的夜市摊点、酒吧及时取证录制音频,将相关证据及时传达城乡综合执法局,多次联合执法对夜市摊点、酒吧经营秩序进行整治。目前,110中队共处理夜市摊点及酒吧警情报警共计9起,调解矛盾纠纷12次,处理群众投诉深夜噪音污染30余次。
通过综合治理,夜市摊点、酒吧经营秩序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广大市民及各位政协委员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联合执法,努力加大宣传教育和整治处罚力度,有效整治规范夜市摊点、酒吧经营秩序,为马关县城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按《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污水排放及餐厨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对油烟超标排放乱排污水及未按要求处置餐厨垃圾的经营户进行集中整治,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经营户责令限期治理,并对排油烟排放户要求一律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污水排放户要求一律建设油水分离设施,对治理无望的餐饮单位坚决予以关停。
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更好的推进城市管理工作。
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年7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孔凡柱,7123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