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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十届三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19/10/31

 

姚万琦、杨荣波、张洪源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石门砍至河边公路边养鸡场搬迁的提案”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实地调查,该养殖场情况为:河边养殖场位于马白镇兴隆社区河边村6号,养殖户王国君租用陈恩明农户建盖石棉瓦简易房养鸡,其养殖规模为脱温鸡2000余只(主要是鸡苗脱温后出售),生猪16头(达不到云南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规定,属于规模以下养殖)。王国君养殖场在养殖过程中,养殖污水、粪便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公路沟渠中,各种家畜粪便散发出的恶臭气味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为能彻底解决该养殖场污染环境、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问题,我局多次派出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于2019年7月17日下发《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马环责改字〔2019〕13号),责令王国君限于2019年11月30日前整改完毕。期间,我局联合县农业农村科技局、马白镇人民政府多次做养殖户王国君的思想工作,劝其尽快搬迁,经过说服教育,他将尽快处理完现有脱温鸡和生猪,王国君同意在年底搬迁或关闭。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后续的跟踪问效,促使王国君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马关生态环境工作。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

2019年7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文,0876-7128228,17787628489

         责任编辑:陈姝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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