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马关县水务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19/11/01

类别:A

马光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花枝格春耕生产用水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提及的事项,马安山水库管理所在2019年4月已与花枝格村委会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即自2019年起,马安山水库管理所不再收取马安山水库所覆盖的花枝格片区农业灌溉供水水费,而是由花枝格村委会自行收取,但村委会须加强与马安山水库沟通对接,提前协调做好年度农业灌溉供水各项准备工作,并积极组织群众对辖区范围内的马安山水库供水渠道适时进行岁修。同时,要根据实际需要聘用农灌用水调节管理人员,负责合理做好供水调节工作,以避免人为破坏供水渠道或因供水问题引发矛盾纠纷甚至是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发生,确保有序供水。对于收取的水费,由村委会统筹用于每年供水渠道岁修及放水管理人员工资支出,最终实现农业生产与供水渠道运行管理水平“双提升”的目标。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水务工作。

马关县水务局

2019年7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侬有才 0876—7122073)

         责任编辑:付仕昆  

关闭

上一篇:马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函
下一篇:马白镇人民政府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