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审计局:
2020年6月至8月,贵局对马关县2017—2019年4类重点对象和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计划、投资、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下发了《文山州审计局关于马关县2017—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有关问题的审计决定》(文审决〔2020〕25号)。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审计决定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限期开展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按照审计要求完成问题整改,现将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农村危房改造4类重点对象认定不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2017—2019年,马关县农村危房改造4类重点对象认定不精准71户、涉及资金1441185.72元,其中:将17户非4类重点对象纳入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涉及资金391251.4元;对43户在马关或文山已有安全住房的4类重点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涉及资金879280.08元;将10户公职人员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涉及资金153771.24元(1户4类重点对象3000元、6户非4类重点对象87504.28元、3户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建房户63266.96元);将1户(非4类重点对象)开办企业人员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涉及资金16883元。
整改措施:责成涉及问题各乡(镇)将4类重点对象认定不精准的1270531.48元用县级自筹资金支付,对调整出来的资金按上级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使用;清退公职人员、开办企业人员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70654.24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66266.96元上缴省级财政,县级自筹资金104387.28元收回县级财政。
整改责任人:涉及问题各乡(镇)主要领导
整改责任单位:涉及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25日前
整改完成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涉及资金已全部收回并按照资金渠道返回省财政和县财政。
二、关于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3000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审计抽查,马关县1户4类重点对象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3000元,具体是:马白镇芦差冲村汪某文户,2015年在旧房旁建新房,享受建房补助11650元,竣工验收后房屋安全等级认定为A级,2017年旧房加固改造又享受补助3000元。审计期间,汪某文户已将2017年享受的危房加固改造补助3000元退回。
整改措施:责成各涉及乡(镇)将重复补助资金上缴县财政,再由县财政上缴省级财政。
整改责任人:县财政局主要领导、各乡(镇)主要领导
整改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25日前
整改完成情况: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重复享受不同补助政策53655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1)马关县仁和镇竹林村4类重点对象叶某丽户于2018年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35001.7元,2019年享受棚户区改造补助31655元,涉及重复享受补助31655元,已于2020年7月26日退回。
(2)马关县八寨镇新街子村非4类重点对象普某仙户、马白镇多乐非4类重点对象黄某飞户2016年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2017年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普某仙户2000元、黄某飞户20000元),2户涉及重复享受资金22000元。普某仙户2000元于2020年9月10日退回,黄某飞户20000元于2020年7月28日退回。
整改措施:责成马白镇、八寨镇收回违规补助资金,县财政局将属于上级补助资金31655元上缴省级财政,属于县级自筹资金22000元收回县级财政。
整改责任人:县财政局主要领导、涉及问题各乡(镇)
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整改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涉及问题各乡(镇)人民政
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25日前
整改完成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已全部收回重复享受资金并按照资金渠道返回省财政和县财政。
四、关于以农村危房加固改造的名义实施新建20户、涉及资金845214.82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审计抽查,马关县仁和镇以统建方式为18户4类重点对象实施农村危房加固改造,18户4类重点对象危房实际改造方式为新建,按政策标准户均只能享受补助30000元,但仁和镇以加固改造的工程量超标准补助755134.67元。
整改措施:责成仁和镇人民政府将超标准补助给18户4类重点对象的755134.67元用县级自筹资金支付,对调整出来的资金按上级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使用。
整改责任人:仁和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整改责任单位:仁和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25日前
整改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仁和镇已按要求完成以加固改造的工程量超标准补助上级资金755134.67元用县级自筹资金支付调整。
五、关于拖欠施工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款704119.09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审计抽查发现,截至2020年6月,仁和镇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均已结束和认定,但仍拖欠施工方2019危房改造“补短板”项目工程款共计704119.09元。
整改措施:责成仁和镇人民政府及时兑付资金。
整改责任人:仁和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整改责任单位:仁和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完成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六、关于用上级4类重点对象补助资金置换县级贷款垫支的4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资金90099.02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2019年1月,夹寒箐镇用上级4类重点对象补助资金置换原先用贷款垫支的832户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资金18300888.51元。经审计核实,置换花名册832户中有4户(陶某富户、王某达户、唐某户、胡某宾户)为非4类重点对象,涉及置换资金90099.02元。
整改措施:责成夹寒箐镇人民政府梳理贷款垫支的4类重点对象名单,确保符合条件的4类重点对象纳入置换范围。
整改责任人:夹寒箐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整改责任单位:夹寒箐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25日前
整改完成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七、关于多结算工程款10户、涉及资金13030.72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审计抽查发现,仁和镇、八寨镇、夹寒箐镇、大栗树乡4个乡(镇)实施的农村危房加固改造工程,在结算10户农户工程款时,多计工程量多支付工程款共13030.72元。具体是仁和镇小卡村马某林户837元、熊某明户1974.60元,雨泽区村刘某康户2205.97元,八寨镇下寨三村李某福户484.40元、阿都北村曾某全户1516.90元、汪某光户530.10元、王某能户540.75元、王某良户620.50元,夹寒箐镇后洞村马某祥户335.50元,大栗树乡马西坡村梅某全户3 985元。
整改措施:责成仁和镇、八寨镇、夹寒箐镇、大栗树乡追回多付的工程款13030.72元并上缴省级财政。
整改责任人:县财政局主要领导、涉及问题各乡(镇)主要领导
整改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涉及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25日前
整改完成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按照资金渠道返回省财政。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