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洪东春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整治马关库区、河道、水源头环境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群众会以及河长制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等平台和传播手段加大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当中,积极营造全民参与、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河道管理保护舆论氛围和工作机制。
二、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切合马关实际的河道违法行为处罚机制,以增强其刚性约束和管控威慑力度,如:明确规定涉河建设项目必须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科学合理制定河道采砂、排污、电鱼、捕鱼、毒鱼处罚标准等等。增加巡河(湖)频率,推进清河行动和水行政综合执法常态化,严肃查处破坏水资源、污染水环境等水事违法行为。
三、进一步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力度,力争2020年底完成规模以上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以明确水域岸线及其保护范围,为水行政执法提供技术和法律依据。
四、以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河道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着力营造河清、岸绿、景美的大好氛围。同时,增加巡河(湖)频率,推进清河行动和水行政综合执法常态化,严肃查处破坏水资源、污染水环境等水事违法行为。
五、结合农村实际,合理划定农村集中式供水水源保护区,采取设立警示牌、防护栏等非工程措施,加大农村水源点保护力度。同时,依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对水源地周边面源污染、排污口等整治力度,规范垃圾、污水和有害物质处置,坚决防止水源点污染。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水务工作。
马关县水务局
2020年9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侬有才 0876—7122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