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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马关县推行敬老院社会化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更新时间:2021/02/13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文政办规〔2018〕2号)、《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马政办发〔2019〕206号)和《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中心敬老院和小坝子敬老院床位费和护理费定价方案的批复》(马政复〔2020〕800号)精神,促进全县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托底供养,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救助供养管理体制,优化服务供给,提升供养能力,强化管理服务。以方便和服务老年人为宗旨,在保障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积极为其他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推进全县养老服务社会化、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类型多样化和服务队伍专业化,进一步提升老年群体社会保障水平。

三、对象范围

除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等不宜集中供养的人员外,各敬老院服务对象扩宽至:具有马关县户籍,年满60周岁,有入住意愿的老年人。

四、收费标准

根据《马关县中心敬老院和小坝子敬老院床位费和护理费定价方案》进行收费,从2021年1月1日起,针对服务对象护理等级核定不同收费标准,其他敬老院参照执行(详见附件)本收费标准试运行一年。

附件

马关县敬老院低偿社会化养老服务收费明细表

单位:元/人/月

护理等级

护理对象状况

服务内容

护理费

床位费

伙食费

一级护理

身体状况差,丧失大部分生活能力,行动依靠设施和他人帮助。

保持室内卫生整洁,无异味,物品摆放整齐,换洗晾晒床上用品,送三餐,提供开水,帮助老人穿脱衣裤袜鞋、洗头、洗澡、擦身、梳头、修剪指甲,洗衣物,喂饭、喂药,协助老人大小便,搀扶老人行走,协助老人康复锻炼和参与娱乐活动,定期生命体征检测,24小时应急呼叫服务。

1750

600

与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补助费一致。

二级护理

身体状况较差,丧失一部分生活能力,行动依靠设施和他人帮助。

保持室内卫生整洁,无异味,物品摆放整齐,换洗晾晒床上用品,送三餐,提供开水,帮助老人穿脱衣裤袜鞋、洗头、梳头、修剪指甲,洗衣物,搀扶老人行走,协助老人康复锻炼和参与娱乐活动,定期生命体征检测,24小时应急呼叫服务。

900

600

三级护理

身体状况良好,生活能够自理,行动方便。

保持室内卫生整洁,无异味,物品摆放整齐,换洗晾晒床上用品,提供开水,组织开展娱乐活动,定期生命体征检测,24小时应急呼叫服务。

510

600

马政办发〔2021〕23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推行敬老院社会化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责任编辑: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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