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12时,云南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以下简称“边督边改组”)向文山州交办第十七批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3件(来电3件),涉及文山市2件,砚山县1件,其他县(市)当日未收到举报件。文山州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第一时间将省边督边改组转办我州的第十七批3件转办件全部转相关县(市)进行办理。
截至4月23日,省边督边改组转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共十三批47件,涉及全州8个县市,文山市10件,砚山县6件,西畴县1件,麻栗坡县1件,马关县19件,广南县4件,富宁县4件,丘北县1件,其中有1件涉及文山市、砚山县、麻栗坡县3个县(市)。
文山州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将分批公开省边督边改组转办我州的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的受理、办理和整改情况。
广大读者可登录文山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gov.cn/)查阅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各县市转办统计
(截止时间:2021年4月23日12:00时)
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1年4月6日—5月6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871-68599800,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昆明市A005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