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各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5条措施的意见》(文政发〔2021〕1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职能部门、责任单位(对照州级)按职责职能分别于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前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联系人及电话:罗方伶,7130272。邮箱:1124087280@qq.com。
附件:《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5条措施的意见》(文政发〔2021〕15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