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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发〔2021〕127号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关县招商引资及重点企业人员子女入学保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1/08/30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各有关部门:

经2021年8月23日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马关县招商引资及重点企业人员子女入学保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马关县招商引资及重点企业人员子女入学保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共马关县委办公室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贯彻落实<文山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28条措施>量化指标任务清单的通知》(马办通〔2021〕51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保障对象

对马关县辖区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招商引资及重点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投资者符合法定入学(园)年龄的子女。

(一)在库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年纳税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三)年聘用马关籍务工人员100人(含)以上的企业;

(四)当年招商引资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二、入学安排

符合条件的企业人员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县教体局根据家长意愿,安排到县属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申请就读高中、中等职业技术等学校的,根据成绩情况优先安排。

三、申请材料

(一)马关县招商引资及重点企业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二)企业项目备案证、纳税凭证、工资发放证明、企业注册营业执照、与政府各级各部门签订的投资协议或合同、企业出具的人员任职证明材料或聘用合同等;

(三)申请人及学生户口簿。

四、受理流程

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投资促进局审核、县教体局复核后,符合条件的给予安排入学。

五、其他事项

企业有下列行为的,不予享受保障方案政策。

1.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2.未依法纳税的;

3.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年内累计发生2次以上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

4.环保排污不达标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附件:马关县招商引资及重点企业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文字解读】马关县招商引资及重点企业人员子女入学保障方案

         责任编辑:赵龙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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