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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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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美仙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兑现塘子边社区一组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因东安路及周边区域建设需要,2020年5月县征迁办对老加油站国宝坡塘子边社区一组土地进行征收,共丈量土地65余亩,需兑付征地款约315万元,我局于2020年7月20日向县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划拨县城区征地补偿费的请示”(马自然资发〔2020〕44号)申请划拨600万元资金兑付(兑付残疾人托养中心、泰安路西段、山体公园、公安局旁市政路及周边区域等项目的土地征收补偿费),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7月27日批准同意划拨征地补偿款,但受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和新冠肺炎疫情及宏观经济持续下行的影响,县级财政非常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积极与县财政局对接,争取早日将该笔征地补偿费划拨到我局,并及时进行兑付。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马关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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