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八寨镇人民政府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31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21/09/30

C

杨友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湾子寨路灯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湾子寨小学所在的大寨、湾子寨村小组,共有学生172人,教师10人,农户113户460人,沿路无路灯,学生上下学存在安全隐患。针对您建议中所提的建议,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派出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安装完您建议中所提路段的路灯共需资金15万元,但因镇人民政府财力有限,加之无项目资金支持,所以暂时无法解决,恳请您能理解。下步工作中,镇人民政府将主动请示汇报并加强沟通协调,努力争取资金立项解决。

希望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政府工作。

八寨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肖朝会 0876—7430159)


         责任编辑:熊朝录  

关闭

上一篇:马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32号建议的答复函
下一篇:八寨镇人民政府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30号建议的答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