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马府办电〔2019〕2号)要求,马关县民政局围绕上报内容,编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1.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我局根据国家和省、州、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相关文件要求,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围绕社会保障领域、养老服务等重大事项,及时主动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做了进一步的明确。主动公开行政许可相关信息,公开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调整、变动情况。及时公开民政局依法行政状况,包括制定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许可依据、条件和行政审批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8条信息。其中:财政决算公开2篇;行政执法公开1篇;民政信息公开5篇。
3.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公开马关县民政局“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开表、马关县关于县殡仪馆公开招聘殡仪服务人员笔试及面试综合成绩的公示、马关县退役军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采集工作的公告等相关信息。
4.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2018年度,县民政局未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5.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县民政局2018年年度无建议填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6.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县民政局在2018年未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依据《马关县民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舆情应对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网络舆情和信访处置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网络舆情和信访处置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做好民政部门的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认真做好全县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信访及处理工作。
8.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民政局2018年无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9.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修订完善了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即:县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以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深入地开展。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
10.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度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11.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我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目录管理和备案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制度。
12.推进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格式上还不够完全统一,上述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
13.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安排
一是构建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不断总结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期性、规范性、针对性。
二是将党务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在公开范围上不断扩大延伸,在公开内容上注重公开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真实性,在公开形式和内容上更能方便群众。
三是抓好整改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抓好落实;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进行归纳梳理并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落实,有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满意。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马关县民政局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