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马关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总体公开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等14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马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马关县马白镇逢春大道1号;邮编:663799;联系电话:7122458;传真:7120555)。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马关县公安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马关县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各类信息784条。其中,通过马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6条、通过马关公安公众微信号公布208条,通过马关县公安信息网站公开322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县内外各类媒体公开102条、通过本单位电子显示屏公开23条、通过本单位信息公示栏、宣传窗公开数113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根据《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马政办发〔2017〕201号)要求,马关县公安局负责做好马关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栏目》的更新工作,及时发布《云南省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政策信息》等政策信息和“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围绕公安“放管服”改革,及时将云南省公安厅公布的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在马关县政务服务平台、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公安信息网、马关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并送马关县档案馆查阅中心供群众查询。共公开发布113项(出入境业务12项,治安业务68项、交警业务27项、网安业4务、禁毒业务2项)服务事项的“最多跑一次”服务指南。业务部门在上级公安业务部门的统一推动下,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方便群众办事。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马关县公安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1件,其中马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主办5件,政协马关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提案主办6件。在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同时,向县政府法制办提供电子方档,统一在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人大代表办理、政协委员办理专栏发布。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根据《马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规定,局公开办公室组织各部门对相关规范性文件、便民利民措施进行政策解读。及时对《中共马关县委办公室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马关县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马办发〔2018〕156号)进行了政策解读,并在县人民政府网政策解决专栏发布。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根据《马关县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和《马关县公安局舆论引导和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及时对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在其职责范围内予以澄清。对都龙镇“9·4”故意杀人案等舆情,发布了《马关县都龙镇“9.04”故意杀人案案情通报》等在马关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回应社会关切。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8年度,马关县公安局未收到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马关县公安局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马关公安公众微信号、马关县公安信息网发布,同时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动态。在单位电子屏、固定公开宣传栏、服务窗口公开栏等进行公开。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度,马关县公安局未接到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2018年,制定出台了《马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使之与《马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等制度共同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如:主动公开和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主要局限于办事指南、服务事项公开;有些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的时效性不强;对政策解读制度理解不深不透,解读不及时。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安排
2019年,马关县公安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期盼,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为目标,把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置于公安工作全过程,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着力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警务。
十四、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马关县公安局没有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马关县公安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8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794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7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4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3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3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73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