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交通运输局工作实际,以服务为民、依法行政为宗旨,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积极主动按照公开程序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作分工,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由分管副局长全面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信息汇总、发布、审查及考核工作,各职能股室负责信息的搜集及上报工作,进一步理顺了发布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了领导牵头、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面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为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可操作性,对政府信息公开原则、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公开形式、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以及依申请公开程序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开时限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年度报告制度、信息举报调查制度、信息获取救助制度、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信息监督检查制度、信息公开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制度等13项制度,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三)严格审查,把好关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认真落实“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承办单位提出具体意见,经信息公开操作人员审查后,报信息公开负责领导审批,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从源头上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关口。
(四)拓宽渠道,广泛公开。以电子政务为依托,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加大政府信息网站的建设和公开,对机构职能、办事流程、服务信息、工作信息等做到及时公开;二是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展板等手段,使社会公众多方位了解交通运输系统政府信息;三是利用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及时发布信息,提升民众参与度,扩大影响范围;四是以信息简报、政风行风热线、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提高交通行业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广大社会公众对交通系统的理解和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将机构设置及职责方面信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方面信息;发展规划和重点工作方面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类信息;工作业务及便民服务类信息;其他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动态性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201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含政府网站)共126条。包含:职能机构、通知公告、办事指南、政策法规、服务信息、工作信息、人事信息、权责清单、工程建设信息、财政预(决)算资金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进行受理和公开,为服务对象及广大群众及时提供交通运输信息服务需求。全年,我局未接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们虽然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主动意识不强,公开不及时,时效性较差;二是公开信息报送渠道狭窄,未能形成相对稳定的政务信息来源,存在多头管理现象;三是信息编辑及网站日常管理中,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完善管理制度、细化责任主体,建立起各负其责、协调运转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落实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开展业务培训,建立稳定信息来源,规范公开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
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马关县交通运输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2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3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