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马关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股室站所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17年初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同时局办公室专门配备了2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自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来,马关县住建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部门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情况。截至目前,通过县政府部门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内容包括保障性住房、局领导班子分工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如住房保障、工程招标、采购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项目安排、资金预算、资金使用实施过程公开,发布政府信息的主要途径有:在马关县政务网站上公布;在局机关设立信息公开栏、政务公开栏。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包括马关县政务网、局机关信息公开栏、政务公开栏及其他途径。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通知要求,县住建局高度重视,积极向上报送更新政府信息。2018年1月1日至12月24日,县住建局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36条,其中:行政执法“双随机”公开1条,审议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公示12条,部门决算公开6条,政策解读1条,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办事指南1条,购房补贴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及退出15条。2018年度共接受96128政务专线电话32个,解答群众咨询 32人次。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推动下,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方便群众办事。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访问量较大,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住房保障信息类、政策解读类、机构职能类、城乡规划类。
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马关县住建局共办理州政协委员会提案8件,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4件,政协委员会委员提案22件)。在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同时,向县政府法制办提供电子存档,并统一在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人大代表办理、政协委员办理专栏发布。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根据《马关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规定,局公开办公室组织各部门对相关规范性文件、便民利民措施进行政策解读。我局局长陈明帅同志、副局长钟绍久同志及住房保障股股长杨廷福同志于2018年10月19日参加了文山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对住房保障、城市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
六、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马关县住建局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南省人民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网发布,同时通过地方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动态。在单位固定公开宣传栏、服务窗口公开栏等进行公开。
七、工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政务公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四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五是宣传力度不够大。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县住建局将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各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县住建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三是抓资源整合,提高网站信息公开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整合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