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马府办电〔2019〕2号)和《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工作文件的通知》(〔2019〕—46)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主动公开、重点领域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政策解读和平台建设工作,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现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领导高度重视,把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抓好落实。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主要领导带头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股室负责人具体抓,把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公开常态化,全力做好信息公开。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一是总体公开说明情况。2018年度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专栏上对重点领域和财政预决算等信息进行公开,公开信息9条,通过媒体公开各种信息76条,共公开信息85条。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突出重点、准确便民的原则,对职责权限等进行了公示。对经济分析、项目备案、重大项目建设、价格调价、粮食管理等方面,按照主动公开的原则,严格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将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在网上进行公示,将办事结果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专栏里面公开发布了2018年度经济运行分析信息,发布了项目备案前公示情况,公示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商品价格信息、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等信息。四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我局按照县政府办的要求,积极配合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完成了96128热线合并为12345执线。目前,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能正常接通,网络办理平台能正常操作。五是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8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6件,全部于6月23日前办理答复完毕,在发改局专栏里没有设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栏,未公示。六是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我局已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马关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进行了政策解读。七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我局涉及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的事项有商品信息和价格调价工作,已按要求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八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按照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2018年我局对刘光德、谷金明、卢绍荣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一案的具体办理情况进行了回复,并在回复函中作了情况说明,他们要求公开的事项权限不在发改部门而在水务部门,县政府分管领导已召集相关部门讨论,将结果进行了统一答复。九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我局无公开平台载体建设的权限。十是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我局2018年无复议、诉讼情况,只涉及价格举报工作,没有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只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十一是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我局已按照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目前,按照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2019年工作打算
通过努力,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路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及时;二是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做得不够好;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还有差距。三是网上办事的工作效率还有待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2019年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工作落实。
(一)进一步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学习,熟悉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对涉及本部门需要公开的重大项目、民主资金等方面的信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主动及时公开。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政策公开,确保政策公开及时。对涉及县发改部门代县委、县人民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修改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用制度管理全过程,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内容、标准、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四)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网上办理项目工作能力,增强一站式网上服务和线上线下服务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85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9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6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2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2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